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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拒絕歸還 貪心的哥被判賠償

時間: 2014年05月21日20:47  來源: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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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哥王某撿到乘客手機卻拒絕歸還被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判決王某賠償乘客沈先生5000元。
  沈先生訴稱,2013年6月20日,他打車時不慎將一部iPhone5手機遺失在出租車上。他給的哥王某打電話,王某稱手機被剛下車的乘客撿走了。同年7月,沈先生通過蘋果電腦iCloud軟件獲取丟失手機的通訊錄時,發現多了許多陌生人的號碼,其中包括如媽、妹、公司等稱呼的號碼。經與王某公司聯系,証實新增的通訊錄是王某的。沈先生說,他要求王某歸還手機被拒絕,遂起訴要求王某賠償5000元。開庭時,王某堅稱沒有撿到手機,但表示同意補償1000元。
  法院認為,沈先生提交的証據能夠証明其所丟失的手機被王某撿得並佔有,故判決王某賠償沈先生5000元。

裴曉蘭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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