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有殘疾的李某因巨額的醫藥費走上了販毒的道路,近日,柳林縣法院審結了這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並暫予監外執行。
被告人李某自幼患有小兒麻痺症,腿部落下殘疾,家境較為貧困,但其自食其力與女友合伙開了一家小吃店,日子過得紅紅火火。但天有不測風雲,2008年,李某患上了尿毒症,每周都要做兩次血液透析來維持生命。在巨額治療費用的壓力以及不法分子的引誘下,李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利用自己患有殘疾的身體作掩護販賣毒品,牟取非法利益。沒想到非但沒有盈利,反將以前經營的小吃店也賠了進去,女友見狀也離他而去。在去年的掃毒過程中,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通訊員穆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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