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健康權糾紛,原告是女嬰李,被告是榆社縣某城鎮衛生院。
去年2月,女嬰李在某城鎮衛生院出生。李的出生,讓全家人沉浸在喜悅當中。然而好景不長,李的媽媽發現,李的右臂不能自由活動,右腕關節下垂。觀察了一段時間后,仍不見好轉。一個多月后,李的家人帶著李住進了山西省兒童醫院進行治療。此后,李先后在醫院治療8次,花費4萬余元。李被醫院診斷為右臂叢神經損傷,需要治療3-5年。
李的家人認為,李的受傷與衛生院的接產方法不正確有關,於是起訴到法院,要求衛生院賠償醫療費、后續治療費共計17萬余元。對於原告所說受傷的情況,衛生院表示認可,但是認為李提出的賠償數額過高。
法庭上,原告提供了住院病歷、醫療票據以及8份出院証等資料,同時還提供了醫生的診療建議。根據診療建議,李后續治療需要兩年,每年的花費約4萬元。另外,原告還提供了交通費、護理費等相關証據。
最終,法院判決衛生院賠償李醫療費、交通費等共計16萬余元。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