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13 晴 周一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夫妻倆吵架,最忌諱將老人也牽扯進來。
一起上訴案件,案件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王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稱女婿欠其2萬元錢要求還款。對於一審判決,女婿楊不服,提起上訴,繼續打官司。翁婿兩人為了2萬元兩次對簿公堂,他們想過作為女兒和妻子感受嗎?帶著這個疑問,承辦法官認真查閱了案卷。
事情果然還有隱情。楊和妻子是2005年結的婚,婚后夫妻感情還算不錯。兩人育有兩個兒子,共同經營一家服裝店。之前,因資金周轉困難,楊曾向老丈人王借款2萬元。當時既沒打欠條,也沒約定還款期限。后來,夫妻二人因生活瑣事發生一些爭吵。妻子負氣回到了娘家,這一回就是一年多。
因為兩人感情出現了裂痕,老丈人王就向法院起訴要求女婿還款。與此同時,楊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訴狀,要求與妻子離婚。
其實夫妻就是因一些瑣事沒有冷靜處理,導致矛盾不斷升級。承辦法官經過仔細分析,發現雙方感情尚未徹底破裂,只是一時在氣頭上,面子上都下不來。
法官開始耐心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使雙方明白自己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權利和義務,也明白身為兩個孩子父母肩上的責任。最終,夫妻兩人相互諒解,和好如初。
楊當庭表示要撤回上訴,並將對已向忻府區人民法院遞交的離婚訴狀一並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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