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8晴周五迎澤區法院
這是新《民訴法》今年實施后,太原市法院首次採用QQ聊天記錄做証據裁判案件。
1997年,張某開辦了一家個人獨資的個體診所。為了診所的發展,2001年,張某邀請李某等4人做股東,合伙經營。經營過程中,除張某和李某的股東身份外,其他股東均被更換。2007年,診所變更了名稱,投資人變更為李某,但診所依然實行股份制。2011年后,張某和李某因分紅發生矛盾,張某要求退伙並清算,但李某不同意也不承認張某的股份。
庭審中,張某在診所還有無股份成為爭議焦點。圍繞這一關鍵問題,兩人均列舉了2012年5月雙方的QQ聊天記錄,但內容並不完全相同。法官認真核對,分析內容語句表達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發現李某的內容有刪減,而張某的相對完整。
法官認為,從雙方QQ聊天記錄中談及的“張某是否能重回診所、股利分配、退出合伙”等內容,結合其他証人証言等証據,能夠確定張某提供的QQ聊天記錄內容連續、完整,足以証明雙方合伙的事實。於是,法庭採信了張某的QQ聊天記錄內容,依法判決雙方合伙關系成立,應在指定期限內清算。
本報記者 郭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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