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發現女兒早戀后,氣急敗壞的父親王某一磚頭將女兒的“男友”打成輕傷。近日,原平市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判刑8個月,緩刑1年,一次性賠償損失4.6萬元。
王某尋找其女兒時,發現其女兒在一小區路口與同學馬某在一起站著,狀態親密。王某對女兒未出校門談戀愛的行為十分氣惱,遂上前打罵女兒,馬某上前阻攔,由氣生恨的王某隨手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頭打在馬某耳部。經鑒定,馬某構成輕傷。案發后,王某積極賠償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依據刑法第234條等相關規定對王某作出上述判決。 (賈雙槐 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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