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自願約定婚前財產 保証書合法有效

時間: 2013年09月27日13:19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法制新聞
分享到: 評論:

問:劉先生與齊女士經人介紹認識,劉先生對齊女士疼愛有加,但因劉先生玩心不改,齊女士要求其寫下保証書,內容為:二人結婚后,因男方原因導致雙方離婚的,則男方自願將婚前房屋及其他財產的一半給女方。劉先生想知道,該保証書是否有效?


答:《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本案中,夫妻之間通過協議約定確定財產的權屬問題,該保証書屬於夫妻雙方對婚前財產做出的約定,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故該保証書具有法律效力。


張 靜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生活資訊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