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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人”短信頻現 律師稱是詐騙

時間: 2013年09月26日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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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除了打官司,還幫忙‘撈人’,這是真的嗎?”近日,王先生稱收到來自“劉律師”的短信,稱“專在看守所辦理放人、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筆者了解到,此類短信近期頻繁出現。就此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表示,法律對“放人”有嚴格的規定,此類短信為詐騙,市民不要輕信。


回電話:“辦事有風險 先交兩萬五”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號碼,筆者撥打發布“撈人”短信的“劉律師”手機。


接電話的男子自稱在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能從北京看守所、監獄、勞教所“撈人”。“放心,絕對靠譜。”該男子讓筆者將要“撈”之人的姓名、地址、關押地點等發短信告知,面談的要求則被其拒絕。


筆者隨便編了一個人名和“基本情況”發過去,不到半個小時對方打來電話:“問過領導了,這個人可以辦減刑,但罪很重有風險的,你先交2.5萬元吧”。


律師:“放人”規定嚴格 律師禁止“撈人”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表示,關於“放人”,在法律上有很多具體規定,改變強制措施需要經過嚴格審核﹔服刑人員的減刑、假釋條件更具體,需要結合服刑人員的具體表現,經過監獄嚴格審核后,再向所屬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此外,所謂“撈人”業務,也是律師執業規定所禁止的。


林 野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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