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仁一逃逸案嫌疑人在規勸下投案自首
1月5日22時55分,懷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案電話稱:在懷仁縣燒傷醫院丁字路口,有車輛撞人后逃逸,並有一人在倒在地上,請出警處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事故現場位於懷仁縣大同路燒傷醫院丁字路口,車輛比較稀少,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有一老人頭北腳南面朝下趴在燒傷醫院丁字路口,頭上有一處血跡,路面上有冰雪,從老人身旁找到幾塊黑色保險杠碎片和一隻脫掉的鞋子,民警立即向大隊領導匯報情況。大隊長到達現場后作出指示,不惜人力物力,全力偵破此案。
次日,事故中隊召開緊急會議,分析案情,聯系報案人,確定車輛逃逸方向,查找現場目擊証人。同時,制定了“1·5”致人死亡逃逸案件偵破方案,成立了偵破小組。從現場勘查得到的情況來看,這輛車是沿著大同路由南向北行駛,發生事故后又向北逃逸。
偵破小組民警通過查找、比對、尋找現場目擊証人、張貼協查通告,最終確定肇事車輛為一黑色廣州本田。
經過排查,民警從治安卡口上發現了一輛符合肇事車輛條件的晉BGS6**號本田轎車,該車從大同路出來后經過懷鵝路向大忻線方向行駛,經網上查詢,該車屬於辛某,居住在懷仁縣新家園鎮新家園街。
偵破小組立即組織人手,迅速趕赴懷仁縣新家園鎮新家園街,從辛某父母口中得知其的確有一輛車牌號為晉BGS6**的本田雅閣轎車,但辛某現居住在懷仁縣新華苑內,偵破小組民警做辛某父母的工作,讓其父母通知辛某,讓其回家一趟。
大約半個小時后,辛某從懷仁縣城趕回新家園村,回到其母親家中,民警將辛某帶回了懷仁交警大隊,對辛某進行了詢問,辛某承認自己有一輛晉BGS6**的本田雅閣轎車,但其大舅仝某將車輛借去了,到現在還未歸還,偵破小組人員立即派人帶領辛某趕赴新華苑抓捕仝某。
然而,仝某自1月5日后沒有回過家中,家中隻有其妻子、兒子在家,民警立即對仝某的妻子和兒子進行詢問,其妻承認1月5日仝某沒有回家,1月6日白天仝某給她打了一個電話,說他發生了事故,現已離開懷仁躲起來了。民警通過調查,証實仝某確實不在懷仁,現已潛逃至河北省一帶。
民警在對車輛檢驗鑒定完畢后,確定了仝某交通肇事的事實,大隊於2月19日對該起事故進行了認定,認定仝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9月5日,大隊向逃逸人員仝某家屬下發了《朔州支隊關於敦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並對其家人講了相關政策、規定,爭取從輕處理,其家人表示一定積極配合,力爭早日讓仝某投案自首。
9月16日,仝某在其五弟的帶領下到懷仁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從案發到犯罪嫌疑人歸案,歷時八個月有余,民警終於將這起致人死亡交通逃逸事故成功偵破。
劉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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