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花甲老人,因為水龍頭沒有關閉造成鄰居家漏水而引發矛盾,鄰居一怒之下來到法院。近期,垣曲縣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住在樓上的趙某出門時忘記了關上水龍頭,造成了樓下王某家牆體浸濕,屋裡的米、面等食物也不同程度損壞,雙方因此產生糾紛。經當地派出所、居委會調解都沒有結果后,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趙某賠償因漏水造成的損失。
立案庭的法官接到此案后,並沒有急於立案,而是考慮到原、被告是多年的鄰居關系,且雙方均已60多歲,加上此類案件如果開庭必須進行專門的鑒定,不僅費用增大,一旦立案將會激化矛盾。於是,立案庭的法官叫來趙某和王某,採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通過各自的熟人親戚到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打消了王某要求起訴的想法,同時也讓趙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經過一個多月的訴前調解,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趙某賠償王某損壞的物品1800元。
通訊員 靳 彥 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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