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王婷婷)榆社男子李某通過微信結識一名女子,隨后假扮部隊人員將其強暴並搶劫其價值8000余元的財物。11月18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刑偵大隊將此案破獲,李某因涉嫌搶劫、強奸被依法刑事拘留。
榆社縣男子李某在太原打工期間,聽工友說起通過手機微信可以認識很多朋友,便動了心思。今年10月,李某用打工積攢的錢買了手機並開通微信,沒過幾天便與一女子聊得火熱。隨后,李某隻要一有時間便聯系該女子,並展開了熱烈攻勢。10月26日,女子終於答應與李某見面。11月初,李某將女子約到一家賓館,表示想要與其處對象,說完便開始動手動腳。女子極力反抗,李某抬手扇了女子幾個耳光,並稱自己隸屬於某部隊,懷疑女子是從事色情服務的間諜,現在要對其進行搜身。說完,李某便強暴了該女子,並以作鑒定為由,將女子裝有一部蘋果手機、化妝品、金首飾和現金等價值8000余元財物的挎包搶走。之后,李某將手機以1800元的價格銷贓。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刑偵大隊接到該女子報案后,經追蹤,迅速將李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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