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度電居然開價一塊五,比原先多了5毛錢,一個月光電費就得多掏幾十塊錢。”7月18日,在省城大馬村租房的小劉向本報反映稱:隨著7月1日階梯電價開始實施,城中村內的好多房東都抬高了電價,這讓他們這些租房子的人很有些吃不消。
本報訊 (記者李文望)“1度電居然開價一塊五,比原先多了5毛錢,一個月光電費就得多掏幾十塊錢。”7月18日,在省城大馬村租房的小劉向本報反映稱:隨著7月1日階梯電價開始實施,城中村內的好多房東都抬高了電價,這讓他們這些租房子的人很有些吃不消。
記者在大馬村以及許西村、北張村、菜園村等幾個城中村進行了走訪,發現確實有不少城中村的房東將電價漲到了1.5元/千瓦時。但在許西村,有的村民按照1元/千瓦時的標准來收電費,有的則為0.8元/千瓦時。菜園村部分村民向租客收取的電費仍然為1元/千瓦時。
按照我省執行的階梯電價收費標准,第三檔電量為261千瓦時及以上,電價標准為0.777元/千瓦時。這與部分城中村1.5元/千瓦時相比,相差近一倍。為何要收這麼貴?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城中村房東表示,這個標准是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出來的。每個月,20家租客加上自家的用電量,基本上在2000千瓦時左右。在未執行階梯電價之前,他們是按照0.477元/千瓦時的標准向供電部門繳納電費,但向租住戶則是按照1元/千瓦時的標准來收取,實行階梯電價后,他們需按照最高檔也就是第三檔的電價標准向供電部門繳納電費,即0.777元/千瓦時,參照之前的定價標准,制定出來的新標准為1.5元/千瓦時。
他解釋稱,這部分盈余中,包含一部分公攤電費,如公共區域的照明費用、啟動水泵所需的費用。另外,冬季來臨后,取暖鍋爐的正常運行也需要消耗電能。在他們村裡,大多數樓房都是四五層甚至更高,“一棟樓至少也有租客20家,一個總表要分出20塊分表,每塊分表在使用中都有損耗和誤差,這些損耗肯定都要折算到每個租客頭上。”
這筆費用究竟收得合理不合理?省電力公司95598客服熱線回復道,房東屬於合表用戶,供電部門的售電對象僅針對房東,不針對租客,因此,房東制定的電價並不在他們的監管范圍內。對於這種情況,隻能由租客與房東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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