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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信痴情 她們付出沉重代價(圖)

時間: 2014年01月27日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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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霞/圖


今年3月11日,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遼寧、廣東公安機關與澳門警方聯手,成功摧毀一特大拐賣婦女至澳門強迫賣淫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0名,解救被拐婦女41名,繳獲仿64式手槍、子彈、砍刀等作案工具。一時間,女性如何避免落入強迫賣淫犯罪團伙圈套的話題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4月9日,太原市公安局就近期警方偵破的3起強迫賣淫案件,對廣大女性防范此類犯罪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案例一:輕信工友落入陷阱今年2月初,貴州省瓮安縣男子黃某帶著妻子韓某和妻妹來到太原打工,由於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便想到干自己的“老本行”——組織婦女賣淫。苦於手上沒有合適的自甘墮落的失足婦女,黃某便聯系到在江蘇某工廠打工的老鄉秦某,讓其幫助物色人選,並答應如介紹一名女子,可給其2000元好處費。


 


貪圖好處的秦某便立即著手在工廠裡物色合適的對象,他首先想到了之前就相識的江蘇金壇市女子李某。李某今年剛18歲,容貌姣好,又沒多少社會經驗。找到李某后,在聽到李某說打算攢錢開服裝店,但又不懂經營,想學經驗后,秦某立即附和,騙李某說自己有一老鄉在太原經營服裝多年,如果願意,可以幫助聯系。李某看到秦某如此熱情,以為自己遇到了好心人,便欣然答應過些時候廠裡不忙了,就去太原與秦某的朋友見面。


眼見李某已經上鉤,秦某、黃某決定事不宜遲,必須盡快把李某騙到太原。3月15日上午,黃某坐火車趕到江蘇與秦某會合,他們以合作開服裝店為由將李某約出吃飯。席間,黃某說希望李某能到太原考察一下他的服裝店,李某覺得有秦某陪同,沒有多加考慮就答應了。


三人坐火車來到太原后,黃某先安排李某在自己租住的旅館內休息,並將妻子韓某和妻妹介紹給李某認識。韓某姐妹告訴李某,她倆的工作很輕鬆,就是為客人提供服務,很容易掙錢。她們委婉地問李某想不想多掙點兒錢,李某明白她們所指的服務是從事賣淫活動,堅決不同意。


看到李某態度堅決,黃某、秦某和韓某姐妹也不再游說,而是將李某的身份証、銀行卡、手機等隨身物品扣下。待李某哭鬧著要回家時,黃某凶相畢露,狠狠地扇了李某兩耳光,威脅說:“你老老實實跟我干,敢跑就跺了你的手腳!”


李某迫於四人的淫威,不再吱聲。3月20日中午,韓某聯系到一名嫖客后,給了李某一個地址和一部手機,讓李某與嫖客聯系,並讓其妹妹一同前往看住李某。在此次李某從事賣淫違法活動中,韓某收取了500元嫖資。


3月21日,韓某繼續為李某聯系嫖客,並仍由其妹妹看管將李某帶至下元地區從事賣淫活動。其間,李某趁韓某的妹妹不備,打電話報警。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和平南路責任區刑警隊民警接到李某的電話后,立即行動,將李某接上並順線追蹤,一舉將黃某、韓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案例二:痴情女子為“愛”賣淫文水縣男子王某在老家與同鄉賈某(女,17歲)相戀一年有余。今年3月12日,一心想掙大錢的王某決定到太原打工,賈某為了和王某在一起,便與其私奔。來到太原后,二人身無分文,便找到同鄉麻某。麻某對王某說,如果他願意,可以讓他女朋友去賣淫,他自己不用干活也能掙錢。開始王某並不同意,但是后來想想,覺得這樣掙錢比較容易,生性懶惰的他便開始游說賈某,並哄騙賈某,說將來有了錢,就娶她。賈某深愛著王某,經不住王某的甜言蜜語,便答應了。


 


在王某游說女友過程中,麻某也沒有閑著。他聲稱欠太原人馮某兩萬多元,怕馮某向他追債,請求女友李某(20歲,交城縣人)去賣淫,幫他還債。李某因深愛著麻某,想盡快幫麻某償還債務,也同意為麻某賣淫掙錢。


隨后,麻某、王某帶著賈某、李某,一起去了馮某位於迎澤西大街某高層住宅的暫住地。馮某得知賈某、李某已被做通思想工作的消息后,立即給二人買了新衣服,並告訴二人,以后她倆的吃、穿、住都由他統一安排,隻要她們好好掙錢,到年底還有分紅。馮某最后強調,賈某、李某平時賣淫所得的錢財,必須全部交由他或他的女朋友常某管理。


就在馮某開始著手聯系“客人”時,其朋友鄭某與女友張某(19歲,臨汾市人)因在太原沒地方住,搬來與馮某同住。貪圖享受的鄭某聽說這個掙錢方法后,也開始游說張某賣淫賺錢。因張某態度非常堅決,鄭某便採取毆打、恐嚇的方式,逼迫張某就范。


在接下來的十多天時間內,經馮某聯系,三名女子為了各自“心愛”的男友,頻頻出入歌廳、賓館等娛樂場所進行賣淫,賣淫所得贓款一萬余元由馮某及其女友常某管理,全部被馮某、王某、麻某、鄭某、常某揮霍一空。


4月2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礦區責任區刑警隊和建礦派出所接到報警后,逐樓、逐層、逐戶排查,連續工作36個小時,一舉搗毀了以馮某為首的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犯罪團伙,馮某等5名嫌疑人全部落網,賈某、李某、張某被安全解救。


案例三:網聊惹禍身陷魔窟4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營盤派出所民警根據受害人報案和提供的情況,迅速行動,在太原市一招待所內抓獲4名河南籍涉嫌強迫賣淫的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6名受害少女。


 


經審查查明,該6名女子年齡最大的26歲,最小的還未滿15周歲,均於去年10月間,在網上與涉案嫌疑人通過QQ聊天結識,后被騙至河南省長垣縣,被限制人身自由並強迫賣淫。4月1日,4名犯罪嫌疑人從河南來到太原,經過踩點后,准備在太原市長期作案,結果被警方迅速查獲。目前,此案已移交河南省長垣縣警方。


警方提醒:一次輕信可能改變一生上述3起案件中,受害人李某、賈某、張某等年輕女子涉世未深,性格相對比較單純,犯罪嫌疑人也正是看中了她們的這些特點,設計了各種各樣的陷阱,然后把她們牢牢控制在手中,成為犯罪嫌疑人賺錢的工具。


 


太原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年輕女性,一次輕信就有可能改變自己的一生,警方在加大對此類犯罪打擊力度的同時,也希望年輕女性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


警方指出,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以招工為誘餌布置陷阱。犯罪嫌疑人在大街小巷張貼招工廣告,在網上發布招工信息,或者到勞務市場以老鄉的名義與受害人搭訕,有的甚至利用QQ聊天發布招工信息,目的都是誘使急於找到工作的年輕女性上當受騙。年輕女性在求職過程中,不要相信街上張貼的招工廣告,應該到正規的勞務市場尋找工作機會。遇到自稱是老鄉,與你隨意搭腔的人,更不能輕易相信其承諾的所謂的好工作或高工資,因為這些都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設下的陷阱。另外,如果對方要求你去異地工作或面試,一定要慎重考慮。離家前,最好給家人留下具體的聯系方式,以防不測。


二、以談戀愛的名義布陷阱。通常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會在網上與年輕女子結識,然后用甜言蜜語誘騙,待年輕女子陷入情網時,騙取錢財甚至將年輕女子拐賣。年輕女子在網上交友過程中,一定要詳細查証對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剛開始時不要單獨與對方見面,可請親朋好友當參謀,多觀察對方的一舉一動。如果對方是騙子,在此過程中總會露出馬腳。


相關鏈接:我國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四)強奸后迫使賣淫的﹔(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報記者 馮文戰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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