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請太原警方總結分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幾種常見手段,提醒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近年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許多中老年人在高息誘惑下,屢屢上當受騙。面對魚龍混雜、真假難辨的招募資金、吸引投資等信息,如何防止落入“高息存儲”陷阱?11月16日,記者走訪太原公安部門,匯集今年以來的部分案例,以案說法,提醒百姓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案例1
“入股分紅”陷阱套住不少人
今年54歲的李女士,太原人,家境一般。2009年6月下旬的一天,老鄰居張某帶著兩斤笨雞蛋到李女士家串門。聊天過程中,張某告訴李女士,笨雞蛋是他入股一家公司股份分來的,每個月都會分。而且,公司每季度都會給利息,還定期組織去海南旅游。
張某的話,讓李女士很動心。當天下午,李女士就來到張某所說的公司了解情況。隻見該公司打出了“隻賣空氣,其余免費——把養老院搬到田園山庄去”的廣告語,並投資拍攝有紀實故事片。工作人員告訴李女士,公司建有“養生基地”,集生態養生、餐飲、觀光、休閑、養老、醫療等一體。
更讓李女士動心的是,該公司出售股權每份1.5萬元,每份股權每季度有563元利息,相當於每年有15%的回報。隨后,李女士與公司簽訂了協議,購買了兩份股權,約定兩年后還本。起初的一年時間內,李女士還能拿到利息。但此后的一年,李女士多次催要,利息都未能拿到。其間,該公司開過一次會,聲稱資金緊張,讓大家耐心等待。
去年10月,李女士的愛人生病,急需用錢。李女士多次到公司討要本息未果。今年4月17日,走投無路的李女士,帶著安眠藥,來到公司位於省城體育西路的辦公室討要欠款。在拿不到錢的情況下,李女士吞服了大量安眠藥。隨后,李女士的家人撥打報警電話。幸虧民警趕到及時,李女士才被搶救了過來。
該公司負責人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小店分局經偵大隊抓獲。隨后的調查,讓民警十分震驚。該公司竟然沒有建立相應賬目,與投資者的資金往來,全憑當初所簽的協議。而這些協議,也因協議編號不全,甚至無法審計。根據所掌握的情況,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在300萬元以上,而這些受騙者中,多數為中老年人。
2 私募基金是詐騙重災區
家住省城迎澤區的兀女士很重視理財。去年11月,她經朋友介紹得知,有一種新的“投資方式”叫私募股權基金,可在短期內獲取高額利息回報。
隨后,兀女士來到位於省城杏花嶺區的某商務樓A座9層,找天津鵬英志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咨詢。公司負責人雷某介紹,該公司是經國家工商總局核准、天津金融工作辦公室審批、注冊資金上億元的大型金融企業。天津總公司在海外有馬六甲海峽星級酒店,在國內有大型鐵礦及頗具潛力的非轉基因大豆等投資項目,投資者一個周期(4個月)后便可獲得每月6%的高額利息。例如,存款本金為5萬元,經過兩次分紅就可獲利1.2萬元。面對誘人的回報,兀女士投入14.9萬元。
今年3月初的一天,兀女士按照協議約定來公司領取存款和利息,但公司工作人員說,天津總公司正在審查審核資金和個人資料。又等了二十多天,兀女士還是沒有拿到承諾的回報,甚至連本金也要不回來,才趕緊報案。
3月24日,杏花嶺警方根據掌握的線索,將嫌疑人雷某抓獲。在警方審查期間,又先后有10名群眾前來報案。民警粗略統計發現,11名報案群眾的“投資款”共計二百余萬元。
經審查,雷某是晉中人,曾在天津鵬英志生公司打工,后與人合伙在省城開設了所謂的山西分公司,但未經工商注冊和金融監管機構審批。雷某獨自“接管經營”后,為多吸收投資者的資金,便以每月6%的高額利息回報作誘餌,通過親朋好友介紹、印制發放虛假廣告等方式,向不特定人員私募資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從去年9月至案發,雷某已經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二百余萬元,除打入天津總公司賬戶的資金外,個人非法獲利二十余萬元。
根據雷某的交代,民警撥打天津總公司的電話,卻均無法接通。經了解,全國各地目前已發生多起此類案件,天津鵬英志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目前,雷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刑拘,民警將聯合天津警方展開進一步偵查。
■私募股權投資
指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最終需要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但是,國家不允許沒有資質的公司來吸收資金,現實中也不可能有如此高回報的無風險投資,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一經濟犯罪方式,不僅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還會侵害國家金融秩序和金融體制。
3 以炒外匯為名非法集資
今年6月中旬的一天,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在審批太原居民朱某的出國申請材料時,發現朱某身份可疑,經上網比對,確認其為小店分局通緝的網上逃犯。之后,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多次聯系查找朱某,但一直沒有結果。
10月11日,民警終於撥通了朱某的電話,請她來領取証件,最終將其抓獲。隨后,民警將朱某移交小店分局經偵大隊。經查,朱某今年40歲,2008年4-8月,其謊稱是香港某公司駐山西的代理人,宣稱可以利用地區差價炒外匯賺錢,並以高額回報作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五十余萬元。今年6月7日,小店分局經偵大隊立案調查時,朱某已經不知去向。
8月26日,小店分局經偵大隊根據群眾報案,遠赴新疆庫爾勒地區,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常某抓獲,破獲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常某系原上海某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總經理。2007年以來,其以高價賣有機大米送股票 (實為虛假股票,不能上市交易)為誘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40余萬元,受害群眾逾百人。
■提醒
非法集資幾種常見手段
“相比以前簡單的借貸模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詐騙已經進入一個利用常態投資來掩蓋犯罪的階段。”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經偵大隊民警任俊保介紹,不法分子往往會精心策劃一些養老投資項目,如生態農業、房地產、私募基金等等,通過“口口相傳”或者推介會等形式,吸引中老年投資者簽訂合同。為什麼這些人群會屢屢成為不法分子緊盯的對象呢?
任俊保分析說,中老年群體積聚了一定財富,又有財富增值的欲望。而他們對於金融貨幣、投資借貸這方面的知識相對不足,風險意識較弱,缺乏投資的自我保護能力。
對於非法集資者手段不斷翻新,小店分局經偵大隊隊長岳國華總結了幾種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1、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虫夏草,或者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資金﹔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2、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利用炒黃金、基金投資、網絡炒匯等新名詞迷惑群眾﹔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
3、通過“中介”幫助成立合法的公司,設立分公司,然后抽逃出資,以“空殼”公司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的信任: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實際經營活動掩蓋非法目的。這些公司多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做廣告等,騙取群眾信任。
4、犯罪分子非法成立創業投資公司,招募臨時營銷人員,在城市繁華地段或居民區舉辦講座,向群眾宣傳創業投資的虛假理論,誘惑不明真相人員到公司投資。創業投資企業通常承諾投資人年回報率在10%-20%,遠高於銀行貸款利率,並編造各種理由,造成投資無風險的假象,欺騙投資人。
5、美容院打著“美容保健”的旗號,以“預存款換免費美容”方式,向群眾宣傳在其美容院預存1-10萬元不等數額,即可免費獲贈價目不等的美容保健項目。雖然美容院聲稱一年期滿后返還本金,但群眾在到期索要本金時卻發現美容院負責人已下落不明,無法索回本金。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特別是老人、婦女等弱勢群體,在投資前一定要謹慎選擇,最好到專業機構和國家管理機構進行咨詢,並要多征求家人意見。
本報記者 郭衛艷
漫畫:張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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