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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10年 賴昌星稱想回家(圖)

時間: 2014年01月27日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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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稱壓力很大


 

承認偷稅漏稅 能接受遣返

“已經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鄉,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國。”逃亡加拿大將近10年的賴昌星日前在溫哥華接受記者專訪時自稱。


“這十年壓力很大”


記者:從1999年4月20日中央對遠華走私案正式立案算起,到現在已超過10年時間。你在1999年8月13日舉家逃來加拿大,也馬上10年了。這10年在加拿大生活,感受如何?


賴昌星:這10年我過得很辛苦,經濟上很苦,精神上壓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過來的。


記者:離開中國10年了,你現在想念福建老家嗎?


賴昌星:當然想,以前在福建做生意,逢年過節都請家鄉父老吃飯。現在不可能再這樣了,家鄉來人,也不怎麼見面。


記者:你和中國的家人還有聯系嗎?


賴昌星:我出來10年,兩個姐姐和兩個哥哥都去世了。但我經常打電話回去問候老家的人。


記者:你想回家嗎?


賴昌星:想。雖然我在加拿大過得“還行”,但我還是一直想回去,畢竟那裡才是我的家鄉。


“偷稅漏稅是有的”


記者:那麼你承認過去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嗎?


賴昌星:我只是一個做生意的人,偷稅漏稅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掙點錢。


記者:按照官方數字,你參與走私所瞞報的稅款達到500億元人民幣,這是嚴重罪行,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你既然承認有偷漏稅,那麼辦你,也沒有什麼錯。


賴昌星:偷稅漏稅,可以罰款,也可以坐點牢。


記者:你怎麼可能進行那麼大金額的走私?


賴昌星:作為商人我隻想多賺錢,我鑽了海關的空子。


記者:你在加拿大的難民官司撐到今天,是不是鑽了加拿大的法律漏洞?


賴昌星:日后即使經過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后加拿大還是要判我遣返,我也會接受。


記者:你認為你可以在加拿大呆下去嗎?你的官司最后能打贏嗎?


賴昌星:已經10年了,我希望會有一個好結果,現在有了工作准証,一年一延期,我已經很滿足,對於移民身份,我只是往好裡想。如果法官判我回去沒有風險,我就會上訴,我會把這場官司一路打下去,不會停止。


“和前妻還經常來往”


記者:你跟曾明娜離婚的時候,是你被遣返可能性最高的時候,所以,許多人揣測你是假離婚,是為了保護她或者轉移財產。


賴昌星:是曾明娜主動提出來的,主要還是她覺得壓力大,可能離婚讓她可以遠離我,她提出,我尊重她,就同意了。如果說為了轉移財產,那倒未必,因為她和三個孩子也有被遣返的可能。


記者:你和她還見面嗎?離婚后還是一家人嗎?


賴昌星:她是孩子的媽媽,我們當然經常往來。我們還是經常吃飯,也討論孩子的前途問題。還是一家人,在他們沒找到工作之前生活還是由我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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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逃亡生活


◆住處租100多平方米公寓


賴昌星目前住在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卑詩省立7號公路旁的一幢三十多層高層公寓,面積約100平方米。但據賴昌星稱,房屋系租住。


◆出行有駕照開朋友車


賴昌星2007年5月23日在卑詩省飛沙河谷縣蘭利市通過了5級駕照考試,可以自由駕車上路。有人指稱他駕駛豪華車外出,且經常換車,而賴昌星本人則稱車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輛車也沒有。


◆工作英文差,當房產顧問


4月下旬,有媒體稱賴昌星獲得某華裔房地產老板的雇用,成為房產顧問。賴昌星說他幾乎不懂英文,而房產經紀是卑詩省對英文要求最低的兩項有照工作之一。


◆未來官司纏身還賴著


賴昌星現在仍然官司纏身,但由於加拿大法律體系的低效率,他目前這種“准自由狀態”,也許會持續10年、15年,甚至更久。


圖文據《華商報》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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