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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幫女成員被“工人”輪奸(圖)

時間: 2014年01月27日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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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最大“啞巴幫”涉黑犯罪團伙一頭目被福州警方抓獲。

 

───福州最大“啞巴幫”涉黑犯罪團伙內幕揭秘

福建連江籍“啞巴幫”幫主劉必坤,從1995年起,以連江縣聾人書畫社為幌子,用賣畫作為掩護,利用誘騙、脅迫和暴力等手段,招募到110多名聾啞成員,進行有組織地盜竊作案,其“分會”分布全國5個省、7個大中型城市,非法獲利500多萬元,“幫主”在福州購房、買車、賭博、養情婦、配翻譯、司機,過著極其奢侈的生活。日前,福州市中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盜竊罪、強奸罪等6個罪名,判處劉必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必坤團伙的其他26名成員,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及處罰金。

這麼多啞巴扒手是如何湊到一起的?龐大的“聾啞幫”內部是如何運作的?他們的作案手段主要有哪些……記者深入調查,揭開內幕。

小漁民成了“大幫主”

今年41歲的劉必坤,是連江東岱鎮人,在家排行老二,兄弟姐妹共5人,都是先天聾啞。由於先天聾啞,劉必坤小時候都是待在家裡不出門。10歲那年,家裡送他到古田聾啞學校念了6年的書,但畢業后一直沒有找到工作。為了謀生,劉必坤就和他的兄弟一起出海捕魚。21歲的時候,和一位寧德的姑娘結婚,並生下兩個兒子。

在過了七八年的漁民生活后,劉必坤輾轉來到福州打工、賣畫。1995年,劉必坤在福州碰到陳某,陳某說搞扒竊可以賺很多錢,並教他扒竊技術和發展手下的辦法,劉必坤想這是個發財的好辦法,就召集幾個人搞扒竊。1996年春節后,劉必坤就開始從事扒竊活動,並且練習從滾燙的開水裡夾肥皂塊。

起初他們隻招三四個人,在福州賺錢不多,劉必坤就到泉州考察“扒竊市場”。經過半年多的觀察,他發現泉州乘公交車的人,大多防范意識薄弱,而且這裡扒竊之風還不是很猖狂,他覺得泉州扒竊“市場”有很大的空間,又很容易得手。1997年2月,劉必坤就帶全體人員去泉州扒竊,分成兩組。從1998年開始,“業務”越來越大,人數達到十五六人,1999年收入就在10萬元左右,之后,劉必坤又把眼睛瞄准福州、廣州等地。

由於原有的人馬已不能滿足新開拓的“市場需求”,於是,劉必坤又開始安排親信陳茂武、童德進去物色聾啞人選。一旦看到街上打手勢的人,他們就會湊過去與其套近乎,先叫來賣畫再勸他們扒竊,最后加以利誘,將人騙到福州加入扒竊團伙。每招到一人,劉必坤就給他們每人獎100元。新加入的成員,都要經劉必坤過目,如果形象差,看上去就像小偷的,劉必坤就堅決不要,分組時技術好的與差的進行搭配,以便順利扒竊。進來的人如果不會扒竊,劉必坤會專門安排人員來教他們。

扒竊有分工年終搞分紅

劉必坤的“啞巴幫”成立后,隨著團伙成員的逐步發展壯大,從1999年開始,有3個負責后勤的人是正常人,他們的職責是為劉必坤翻譯、開車、給外出偷竊“工人”訂餐、買車票、帶被毆打的“工人”去看病,剩余的成員大部分是聾啞人或身體某些方面殘疾的人,最高峰時團伙成員達到120人。劉必坤在管理組織上,借鑒其師傅陳某的管理模式,還在某些方面做了修改和補充,制定了組長及工人的分紅、分工原則。

劉必坤實行嚴格的等級管理制度,他是“老大”,就是團伙的總負責人,下設骨干、組長、工人等級別,所有的成員統一食宿、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成員按每小組2─3人為單位,集體外出扒竊,作案地點大多是公交車、商店等公共場所,作案時極其隱蔽,分工明確,附近鐵定有人打掩護。培訓、分組后,團伙成員就會被分別派往廣州、深圳、福州、武漢、蘭州、上海、大連等全國各大中城市盜竊,所在城市“嚴打”,經劉必坤同意后,可以轉移到其他城市繼續盜竊。

劉必坤根據各組“工人”技術水平,制定每天每人300─3000元不等的盜竊任務。“工人”盜竊所得每天上交組長,由組長作賬保管,再由劉必坤指派的財務管理人員每月定期向各組收繳記賬后,統一上交給劉必坤。年終開會時,對“工人”的盜竊所得按3:7比例分贓,即“工人”分7成,劉必坤分3成,管理人員、組長等人的工資由劉必坤負責發放,管理人員每年可從劉必坤那裡分到贓款5─8萬元,組長可分到4─5萬元。

劉必坤還經常召開會議處理組織事務,2001─2003年年終,分別在福州市新店鎮磐石村劉必坤住處等,召開全體成員大會,表揚偷得多的,批評表現不好的成員,強調“幫規”以及分贓。春節過后,劉必坤還要召開組長會議,分配工作,並派各組外出到各自的地點扒竊。

劉必坤平時就在福州發手機短信指揮外出扒竊的各隊人馬。每過一個多月,就會召集在外的組長及以上人員回福州開會,交流工作經驗、匯報工作情況,並把扒竊所得贓款拿回來交給他。他要求團伙成員,要多拉些人馬,壯大隊伍,誰做得好的話,可以提高在團隊裡的職務或者到過年時可以多拿紅包,劉必坤平時也常督促“工人”之間相互交流經驗教訓,以便提高他們的實戰技術。

在這樣的組織架構下,大把大把的錢匯入了劉必坤的腰包,2000年收入大約80萬元,2001年是100多萬,2002年是300多萬,2003年8月,聽說南平市的“啞巴幫”頭目賴建偉被抓,劉必坤就讓手下全部停工休息,當時收入大概七八十萬元,2003年11月后恢復扒竊,收入約有二三十萬元。2004年大約是二三十萬。

叛變的女成員被輪奸

劉必坤為了牢牢控制住“啞巴幫”,2001年春節前后,他定下了十多條嚴酷的“幫規”,之后每年春節前后,在開組長會議時劉必坤都會重申這些規定。一般都由劉必坤寫紙條交給杜運利,由杜運利宣布,再由組長向“工人”宣布。

“幫規”中規定了“連坐制度”,如組員逃跑,要扣除組長工資﹔手下被警方跟蹤,組長要被罰5萬元﹔不准私吞偷來的錢,不准加入其他扒竊團伙,違反者要被打或砍手﹔記賬數額全要縮小100倍,這樣做即使公安抓到人,從賬目上看數額不大,就不會嚴懲他們,以逃避或減輕處罰等。平時幫內成員有不聽話、表現不好的,就會遭毆打、罰跪等懲罰,女聾啞人還會被侮辱、強奸。

對工作不努力的“工人”採取打罵、罰跪、面壁等體罰措施。如果違反了幫規,輕者罰跪、不給飯吃,重者要被砍手指、關禁閉等,劉必坤位於新店鎮磐石村的房子,就是用來懲罰工人的“監獄”。若有人敢逃跑或者被警察抓到供出其他組員的,其全家人就會遭到報復。

2002年5月的一天,劉必坤得知叛幫后加入南平賴建偉“啞巴幫”的女聾啞人敖某在廣州后,立即趕往廣州,要求手下人狠狠教訓敖某。劉與賴兩人談判后,賴同意把敖交還給劉,敖某被帶到廣州小組的租住處時,被責令跪在大廳地板上,多人輪流責問敖為何背叛團伙,用巴掌打她的臉與頭,接著叫敖舉杠鈴,還用煙頭去燙敖的手和背,在被毆打、罰跪的同時,敖某還被剝光衣褲,被用夾子夾乳頭、陰部,拔陰毛等手段進行懲罰,並要求敖某重新加入劉的“聾啞幫”。由於敖某一直不從,組長就指使在場的3名“工人”一起輪奸了敖某,直致敖某下身大量出血。敖某被迫重新回到劉的幫派。

挖牆腳吞並其他“幫派”

懾於劉必坤的淫威,不少啞巴扒手不得不前來投靠。外地的啞巴扒手如果要來福州發財,必須事先和劉必坤通氣,否則就不能“開工”,行竊時就可能挨揍,所以不得不加入福州“聾啞幫”找個靠山,這樣就有人為其壯膽、撐腰。同時,為了擴大自己的實力,劉必坤把目標瞄准對手───賴建偉團伙。

2003年1月8日上午10時許,劉必坤的手下在寧德市汽車站附近,發現正要坐車的賴建偉的手下,隨即上前攔截,並向劉匯報,劉即指示童、謝、吳、楊等十幾個組長與“工人”將賴的5個“工人”抓住,帶到閩東大酒店的一個房間關。下午,龔、謝、吳來到此酒店,龔在得知黃某是賴的情婦后,將其放走。隨后,劉指使龔將其他四人轉移到吳在寧德租住處進行看管。當晚,劉將四人回福州,關在自己的“監獄”裡,其中三人在被關了十幾天后,被迫答應加入。

2003年2月13日,劉必坤還指使“工人”前往建甌,准備綁架賴建偉,因被賴發現未能得逞。

2004年6月14日,劉必坤聽說“賴建偉啞巴幫團伙在南平受審”的消息,就專門派人多次到南平市中院旁聽庭審,主要是打聽聾啞幫以什麼罪被判刑,打探頭目是否被判處死刑,是否講到福州聾啞幫的事等,還打算把這個團伙成員收編了。

為了擴大影響力,2004年端午節劉必坤指使手下等趕到寧德,找到自立門戶的何某,要其每月交納3000元,作為保護費。何某被逼無奈,每月如數上繳納貢。

就這樣,以劉必坤為首的啞巴幫,因其作案范圍廣、時間長、次數多,他積累了巨額資產,具有很強的經濟實力,以維持該組織的犯罪活動。他的手下,分別在福州市中心購買了房產9處以及汽車、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其本人也包養了一名情婦,並為其買了套樓中樓和馬自達汽車。

持槍報復未果最終落網

2004年8月,劉必坤手下的幾個“啞巴成員”在公交車上行竊時被警方抓住。關在福州市治安拘留所時,和同監人員也是仇家產生了矛盾,被釋放后向劉必坤匯報。

當年8月25日,劉必坤指派其侄兒劉暢和趙文(化名)攜帶槍械,對已被釋放的仇家進行報復,結果惡戰還沒開打,就被福州市刑偵人員緝拿歸案。

劉暢和趙文很快供認出“聾啞幫”,供認了犯罪團伙的種種內幕,以及幫派內部的組織架構和運行。福州市公安局隨即成立專案組,經過偵查充分掌握了以劉必坤為首的“聾啞幫”進行盜竊、強奸、綁架等9項犯罪活動的証據。

2005年6月14日,民警展開統一搜捕行動,分別在福州紅太陽酒樓、新店鎮盤石村、晉安區?g尾東新村、鼓山鼓四村等處,抓獲劉必坤等20個犯罪嫌疑人。隨后,警方組成審查、追捕、調查取証3個小組,又抓獲陳某、何某等犯罪集團成員……至此,這一涉黑犯罪團伙宣告覆滅。警方查明,劉必坤團伙成員在廣州犯罪591起、福州48起、蘭州、上海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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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啞巴幫”

號稱華東第一大“啞巴幫”,2001年以來,“幫主”賴建偉、黃某以賣畫為掩護,以南平、建甌為中心,對分布在全國的團伙成員進行遙控指揮,有組織地在各大城市進行犯罪。共實施盜竊、強奸、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各類犯罪近百起,獲取非法利益250多萬元人民幣。

2003年2月,該“啞巴幫”先后在廈門和長沙失手,50余名成員被抓獲。賴建偉逃至新疆庫爾勒市。福建警方和新疆警方聯手,於同年6月2日將其抓獲。閩侯“啞巴幫”

2001年,福州市、閩侯縣公安機關召開公捕大會,依法對以林秋文、林木亮等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啞巴幫”中的18名犯罪嫌疑人宣布公開逮捕。

以林秋文(外號啞巴)為首的“啞巴幫”長期盤踞在閩侯祥謙、青口、尚干一帶,暴力壟斷砂石經營、欺行霸市、綁架敲詐、開設賭場、偷逃國家巨額稅款、操縱基層村委組織選舉,拉攏、腐蝕鄉鎮村干部以及司法人員,編織成“關系網”大肆為非作歹。2001年4月6日,福州市公安局實施集中圍捕,閩侯“啞巴幫”覆滅。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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