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時方便 小轎車拐到機非混合道上逆行
圖一時方便 小轎車拐到機非混合道上逆行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日常生活中,總有一些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抱有僥幸心利。“就逆行一小段路,影響不大”“他們都過了,我也過了吧”……殊不知,當“反其道而行”時,安全隱患正在悄悄靠近。12月9日,晉中交警通報了一起逆行引起的典型事故。
12月5日14時10分許,毋某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行駛至和順縣迎賓路邢村至會裡互交段300米處。這是一條機非混合道路,毋某某為了方便選擇逆行時,正好遇到騎自行車上學的小宋。小宋騎車剛剛拐出來,看到逆行的車,躲閃不及緊急剎車后摔倒。隨后,自行車與逆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小宋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趕到后,認定當事人毋某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小宋無責任。
逆向行駛是主觀違法行為,輕則導致交通堵塞,重則可能引發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提醒:駕車出行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各行其道,謹慎駕駛。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記3分。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