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萬名貨車司機有了“集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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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經過多輪協商,太原市物流貨運行業工會聯合會主席穆錦峰代表3.2萬余名貨車司機,與太原市200余家物流貨運企業在《太原市物流貨運行業集體合同》上鄭重簽字,太原市物流貨運行業首份集體合同“上路”。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是各級工會組織關心的重點。貨運物流行業依托互聯網平台就業的貨車司機大幅增加,工作方式、用工形式等發生很大變化,特別是貨車司機與企業發生糾紛后,維權之路坎坷漫長,急需一份既能維護貨車司機合法權益,又能保護企業健康發展的集體合同作約束和保障。
  一年多來,太原市總工會組織專業律師團隊,調研頭部物流貨運企業及貨運平台,召集司機召開座談會,梳理貨車司機權益保障訴求。《太原市物流貨運行業集體合同》共16項條款,就貨車司機權益保障的有關勞動保險的繳納、技能培訓與企業關懷、安全駕駛三大類訴求達成一致。
  貨車司機高強度工作,交通風險大,但普遍缺少職業傷害保障。山西金度生活科技連鎖有限公司工會主席趙智凱介紹,這份集體合同明確規定,企業應當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貨車司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此外應購買雇主責任險及人身意外險等商業保險。
  “根據合同規定,我們司機隻要繳納勞動和社會保險、雇主責任險及人身意外險費用,就能享受優先派單的優惠。”貨運平台司機代表鄭玉紅表示,如果在一定期間內未發生安全事故,企業將為貨車司機繳納商業保險費。
  “企業要定期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和職業安全培訓,並積極組織貨車司機參加工會舉辦的各類技能培訓和技能競賽,提升貨車司機的安全駕駛保障能力。”太原市物流貨運行業工會聯合會副主席、太原市物流商會榮譽會長王永昌認為,此舉打通了貨車司機的職業晉升通道。
  太原物流貨運行業首份集體合同“上路”,標志著工會在推動物流貨運行業企業規范用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楊文俊 賀芳芳

(責編:馬雲梅、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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