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頭樂”便捷背后藏隱患
“老頭樂”便捷背后藏隱患
案情:
近日,運城市萬榮縣一名79歲老人駕駛的“老頭樂”在行駛中突然冒煙起火。老人趕緊下車,大聲呼喊。附近加油站工作人員迅速撥打119報警,並用滅火器扑救。最終,火被扑滅,但車輛已嚴重損毀。
分析:
近年來,“老年代步車”(即“老頭樂”)穿梭在不少城市的大街小巷,其價格便宜、操作方便,不用考駕照、上牌照,又能遮風擋雨,非常受老年人的喜愛。然而看似方便快捷的車輛,卻在出行中屢屢發生危險。
部分廠商為壓低價格和增加利潤無視制造標准、偷工減料生產違規的電動三四輪車,包裝成‘老年代步車’進行宣傳銷售。這些“老年代步車”由於車身窄、底盤輕、車體高,所以穩定性差,容易發生傾斜,極其容易引發事故,還有一些車內的大容量電池經常被隨意拆裝,充電器電路、電壓故障防護不達標,發生自燃起火的概率變高。此外,“老年代步車”像機動車一樣,有方向盤、后視鏡、“油門”、剎車,未經歷過專業培訓的駕駛人,由於技術不過關、對法律法規的不熟悉,很難把“安全駕駛”放在心上,也意識不到貿然上路可能造成的危險后果。
如果在行駛途中“老年代步車”突然起火該如何處理?消防部門提醒,如果車頭冒出火苗或者黑煙,應立即靠邊停車、熄火,關閉電源,嘗試用自己車上的滅火器滅火﹔如果發動機艙已經開始冒煙且有火苗從縫隙中竄出,說明火勢已經比較嚴重,這時候不要打開汽車前機蓋,因為一旦打開機蓋,氧氣會迅速進入,火焰會突然變大,容易燒傷自己。如果3分鐘還沒能有效滅火,應盡快遠離自燃車輛,疏散周圍人群,避免造成傷亡,並迅速撥打119求救。如果身上衣物被引燃,要在地上打滾滅火,並脫掉燃燒的衣物﹔皮膚已經燒起泡,則盡量採取扑打方式滅火,繼續打滾可能會更嚴重地傷害皮膚。
本報記者閆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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