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卡賣卡成幫凶 男子貪圖蠅頭小利被抓
辦卡賣卡成幫凶 男子貪圖蠅頭小利被抓
山西晚報訊(記者 劉江 通訊員 田哲斌)6月10日,山西晚報記者從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了解到,該局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分析研判,經過縝密偵查摸排,抓獲兩名為詐騙分子辦卡、倒賣手機卡的違法犯罪嫌疑人。
在“春雷2024”行動中,堯都區公安局反詐中心在上級部門的支持下,發現劉某某異常辦卡,且其中3張卡涉嫌發送涉詐短信。辦案民警傳喚劉某某(男,31歲,堯都區人)到警局接受調查,后順線抓獲為詐騙分子收卡的犯罪嫌疑人岳某(男,27歲,堯都區人)。
經查,今年5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岳某在微信某小程序上看到一則招工信息,后添加一名網友為好友,對方稱高價收購電話卡,每張卡500元。覺著可以輕鬆來錢,岳某到營業廳辦理了10張電話卡郵寄給對方,后鼓動朋友劉某某等人辦理手機卡賺錢,將先后辦理的32張電話卡郵寄至對方,從中獲利26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違法行為人劉某某被依法採取行政處罰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示:“兩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的違法犯罪活動。所謂“兩卡”是指手機卡、銀行卡,其中,銀行卡既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大眾常用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遠離“兩卡”犯罪,莫當騙子的“工具人”。廣大群眾要注重個人信息保護,杜絕買賣手機卡的行為,切勿貪圖蠅頭小利或者礙於朋友的面子而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凶”。一張小小的手機SIM卡,可能會造成他人巨額財產損失,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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