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化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晉城市、沁水縣兩級檢察院上下聯動,經十余次溝通協調,最終抗訴獲改判,推動刑事和解,挽救了三個家庭——

用心用情讓“檢察溫度”可觀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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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想到會改判,我甚至想到等我刑滿釋放,女兒都小學畢業了,還會不會認我這個父親,感謝檢察官的不懈努力,這個判決讓我重獲新生。”“是你們讓我走出了仇恨,讓我的家庭回歸了平靜……”8月26日,在回訪中,郭某某和受害人再次對沁水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表達了感謝。

一場車禍,兩人死亡 三個家庭失去支撐

  2022年1月2日,郭某某下了夜班從沁水縣回高平市途中,當其駕車行駛至沁水縣胡底鄉樊庄村附近時,因犯困撞上了對向行駛的摩托車,當時摩托車上有駕駛員一人,乘坐人一人。事故發生后該兩人均搶救無效死亡。
  郭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沁水縣公安局提請沁水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后,發現郭某某符合逮捕條件,遂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雖已批准逮捕,但工作的腳步並沒有停下,承辦檢察官李亞鋒和助理通過走訪、調查,深入分析了三個家庭的基本情況。兩受害人雖年事已高,但都是家中的主心骨,其中一名受害人的日常收入還是其家中經濟的唯一來源,此次交通事故給兩受害人家屬帶來的傷害很大,難以接受。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家裡有四位老人和一個孩子,其中兩名老人臥病在床,孩子駒齒未落,經濟壓力很大。郭某某的妻子為了更好照顧老人和孩子,已辭職在家,郭某某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這一起事故,讓三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驟入寒冬。

一波三折,抗訴成功 人民檢察溫情辦案巧解困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沁水縣檢察院檢察官通過與犯罪嫌疑人及其妻子溝通,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願意道歉和賠償,哪怕用家裡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來償還,也一定會盡全力彌補傷害。
  但受害人家屬情緒激動,請求檢察機關一定要依法嚴懲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受害者家屬更是表示,不管如何賠償都換不回失去的親情,也絕不會原諒。這讓案情陷入了僵局。
  在討論案件時,沁水縣檢察院領導叮囑辦案團隊,“要延伸辦案觸角,在用心用情辦案過程中推動刑事和解,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將化解矛盾與定罪量刑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考慮”。
  於是,承辦檢察官和助理先到郭某某公司了解情況,了解到隻要員工沒有被判處實刑,且緩刑期間在工作單位表現良好的,原則上不會被辭退。另一邊,他們繼續與兩名受害人家屬溝通,多次到受害人家中耐心寬慰、釋法說理,在不斷地努力下,兩名受害人家屬態度有所鬆動,但仍未諒解犯罪嫌疑人。
  案件到期后,檢察官將案件起訴到沁水縣人民法院,並量了實刑。但檢察官仍未放棄做受害人家屬的工作,並同法院的同志合力做調解賠償工作。最終,在幾方共同努力下,郭某某與兩名受害人家屬、保險公司在法院審理階段達成了調解協議,並取得諒解。沁水縣人民檢察院由此調整了量刑建議,將郭某某的實刑調整為緩刑。
  本以為可以獲得圓滿結局,節骨眼上,郭某某戶籍地社區矯正機構對其的社區矯正評估未通過,沁水縣人民法院宣判未適用緩刑。判處實刑,面臨的就是郭某某失去工作,一家陷入困境,被害人無法順利拿到賠償款,雙方矛盾更難以化解。
  收到一審判決后,沁水縣檢察院就案件情況向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匯報,並以法院量刑不當,且對被告人郭某某適用緩刑有利於實現更好的社會效果為由向晉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得到了晉城市人民檢察院的支持。后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向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二審期間,市中院委托郭某某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對郭某某進行社會調查,承辦檢察官多次與其社區矯正機構溝通,並積極提供所了解到的相關情況。經調查,居住地的社區矯正機構做出了郭某某適用社區矯正的結果。最終,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郭某某判處了緩刑。

案結、事了、人和 以“如我在訴”情懷辦好案件

  去年春節剛過,檢察官李亞鋒就趕往了高平,對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進行回訪,這是他多年的辦案習慣,也是為了解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
  郭某某說,非常珍惜現在的生活,對工作也有了更大的熱情,因為他要好好掙錢,回報不離不棄的家人,補償諒解他的受害人家屬。但他心裡的坎兒卻一直沒有過去,事故發生以來,他一直活在愧疚和深深的自責中,擔心受害人家屬並沒有真正原諒自己。“到現在為止,我都不敢回憶這場車禍,不敢面對受害人家屬。”郭某某說,這是他的心結。
  了解到這一情況后,承辦檢察官又到兩名受害人家中走訪,其中一名受害人兒子說,“事情剛發生時確實很憤怒,也怨恨過他,但是就像您說的,總是活在仇恨的陰影中,以后的生活怎麼過啊,事情過去一年多了,我心裡其實已經原諒他了。”了解到受害人家屬的態度后,檢察官又給郭某某做了思想工作,告知他受害人家屬如今的態度,希望他勇敢面對過去,陽光生活。
  事后,郭某某與受害人家屬主動溝通,雙方慢慢除去心結。
  3月15日,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分別帶著錦旗和一封手寫的感謝信,到訪檢察院,在面對檢察官時,被害人家屬拉著檢察官的手說:“是你們融化了我們心頭的堅冰”﹔郭某某的妻子始終眼含熱淚哽咽不語,似乎在這個時候,任何語言都無法表達她的心情﹔而郭某某情緒激動,幾度哽咽。
  在寫給辦案人員的感謝信中,郭某某這樣寫道:“在這個不流行書信的年代,我還是選擇提筆向您表達我的感激,我從未想過我的生活會回到正軌。”“您是我心中的最美檢察官,我為我們有這樣的人民檢察官而感到踏實、安心!”
  那段時間,為了解開他們的“心結”,辦案團隊“三顧茅廬”,吃“閉門羹”是常有的事,所幸努力沒有白費。也許對於檢察官來說,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也是職責所在,但是卻拯救了三個家庭,將他們的生活拉回了正軌。
  群眾利益無小事,小案件連著大民生。近年來,沁水縣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實現辦案質量、效率與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推廣復制“趙樹理調解模式”,探索訴源治理新途徑,把化解社會矛盾融入檢察履職全過程,用最利民高效的司法服務回應群眾訴求,傳遞司法溫度,促進社會和諧,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民服務,“檢察藍”一直在路上。

  鄧偉強 原媛 董帆

(責編:褚嘉琳、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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