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被泡車被沖走 聽律師解析該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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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遞被暴雨泡毀,快遞公司賠不賠?車輛被雨水泡,保險公司用不用賠?一場暴雨后,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相關賠償問題成了焦點。8月9日,山西晚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快遞被雨泡,快遞公司賠不賠?
  近日,強降雨引發的洪澇災害,讓“快遞被暴雨沖走”引發熱議。那麼,快遞被沖走、泡毀,消費者是否能得到賠償?
  北京盈科(太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勇杰律師表示,《民法典》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証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快遞公司在運輸快遞的過程中造成貨物泡水毀損的,應當由快遞公司根據毀損程度進行賠償。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郵政法》中,也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給據快遞損失,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如果暴雨的確達到了不可抗力的程度,導致快遞企業無法履職,企業可以依法免責。但如果是在雨勢較小的地方,快遞物品仍被浸泡了,則不能訴諸不可抗力,快遞公司應予賠償。
  王勇杰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網上購買或是快遞貴重物品時,盡可能選擇快遞公司提供的保價服務,以備在物品丟失、毀損等突發情況下能夠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車輛因雨受損,保險公司怎麼賠?
  一條網傳視頻中,多輛汽車被洪水沖走。視頻評論區內,不少網友發問,如果車輛被洪水損壞甚至丟失,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王勇杰律師表示,雖然暴雨洪災等屬於自然災害,是不可抗力,但保險責任卻不可免除。根據機動車損失保險相關規定,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機動車直接損失應當進行賠償。實踐中,車主應當注意保留証據,如事后現場拍攝照片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車輛在水中“二次點火”,對發動機造成損傷的,保險公司一般認為屬於“損失擴大”的責任免除情形,不予理賠。如果車輛被沖跑后一直找不到,保險公司一般會推定全損進行賠償,但對於滅失的車輛,需要公安機關出具滅失証明辦理注銷后,才能到保險公司理賠。
  如果車輛停在小區的地下車庫被淹,物業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王勇杰律師表示,物業公司需要承擔的責任與其過錯程度相關。以此次大規模降水為例,降雨前,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在各種媒體發布,物業公司理應知曉。物業公司應該及時組織專業人員,清理排水系統,配備防洪物資,制定應急預案。如果物業公司沒能及時開展前述工作,則需要對車庫被淹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物業公司已開展前述工作,但降水量超過了排水設施設計標准,則物業公司不需要承擔責任。
  被戶外廣告牌砸傷,責任在誰?
  王勇杰律師認為,行人被戶外廣告牌或折斷的林木砸傷,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戶外廣告牌或折斷林木的權屬主體承擔的是過錯推定的損害賠償責任。《民法典》還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挂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証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也就是說,除非戶外廣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証明自己盡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義務,不存在過錯。比如暴雨前採取加固、設置防護網等安全措施防止損害的發生,否則就應對行人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編造謠言博流量,承擔啥法律責任?
  每次遭遇自然災害,總有別有用心者為了博取流量編造謠言。王勇杰律師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絡言論、行為都應有邊界,每個公民更應當盡到不信謠、不傳謠的義務。
  如果故意編造傳播與災情有關的謠言,情節輕微的,可能構成治安違法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一旦被認定為“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將受到行政拘留或罰款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依據《刑法》規定,可能被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山西晚報記者 郭衛艷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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