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人身險產品“負面清單”再擴容
嚴格“報行合一”萬能險“加保”被盯上
2025版人身險產品“負面清單”再擴容
嚴格“報行合一”萬能險“加保”被盯上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向人身險公司下發《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2025版)》,這已經是監管機構連續第五年印發年度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從2025年的版本來看,人身險“負面清單”大幅擴容,最新已經達到103條,與2024版的“負面清單”相比,2025版沒有刪除整條清單的內容,相比前一年新增9條,重點體現在產品費率、精算假設方面,並再次強化“報行合一”、規范產品設計等監管要求。
“報行合一”仍是焦點
在新版“負面清單”新增的9條內容中,“報行合一”成為核心要點,與之相關的新增表述多達5項。所謂“報行合一”,即保險公司在向監管部門報送產品審批或備案材料中所使用的產品定價假設,必須與實際經營過程中的行為保持一致,也就是報備附加費用率要與實際的費用率一致,而費用率最主要的部分是支付給銷售渠道的手續費,或者銷售人員的佣金。
而2025版“負面清單”對於一些行為進行了明確禁止,如“交費期間10年及10年以上的長期險,預定附加費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兩年,與實際情況相悖”“備案材料中未列示總預定附加費用和總可用費用水平”。
據山西晚報記者了解,此前,人身保險業競爭很激烈,一些保險公司費用管理比較粗放,出現了實際費用比報備時高的“報行不一”情況,這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引發了很多問題,比如虛假費用、虛假投保等等。因此,從2023年8月起,金融監管總局力推“報行合一”落地,其后,監管部門反復強調“報行合一”。
在“報行合一”實施背景下,部分保險公司為了搶奪渠道業務,調高了備案產品的手續費,這也在2025版“負面清單”中有所體現。例如,“銀保渠道部分保險期間和繳別下,佣金手續費比例較高,產品設計審慎性不足”。
與此同時,2025版“負面清單”對2024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其中,2024版將“保險產品備案費用假設與實際費用不一致,費用描述不清晰、費用水平設定不合理。”列入負面清單,2025版在此基礎上又新增了“利潤測試費用、銷售費用、總可用費用高於定價費用,各種費用缺乏內在邏輯一致性。”
這也就意味著,保險公司不僅要做到“報行合一”,且監管對險企備案產品提出了更高要求,產品設計必須科學審慎。
此外,對保險銷售渠道同時報送“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中的多個,也被認定為不符合“報行合一”相關要求,被列入了2025版“負面清單”。
萬能險“加保”被強化
2024年以來,關於萬能險限制追加保費的問題,不斷引發保險業輿論風暴。所謂“追加保費”,是指在原有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增加保險金額、保險期限或投保項目等方式,對原有保險合同進行補充或升級。通常來講,這種“加保”操作可以使保險合同更好地滿足投保人的需求,提高保險保障的水平。
此前,萬能險曾因“加保寫進合同”一度收獲了很多消費者的青睞。不過,自2024年以來,隨著市場利率的下調,包括長城人壽、和諧健康等在內的多家保險公司宣布公司部分萬能險賬戶暫停追加保費,消費者在選擇行權時,部分保險公司不予行權,這也使得保險公司和消費者之間產生了一定的“不愉快”,從而引來消費者在社交網站上的大量吐槽,當初的“賣點”最終成為“槽點”。
據山西晚報記者了解,此前,“追加保費”相關內容確實被一些保險公司寫入了合同。而去年以來對於萬能險“加保”的限制背后,其實是保險公司利差的明顯壓縮,在2015年以前,很多萬能險保底利率能達到3%乃至3.5%,到2016年以后,大多數萬能險的保底利率僅為2.5%。在長期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個別保險公司的部分萬能險產品,要保証此前3%到3.5%的較高利率水平,面臨一定的利差損風險。如果此時客戶再追加保費,無疑會讓潛在風險更大。
而在2025版“負面清單”中,新增了“萬能保險追加保費條款描述不清晰,欠缺管理機制,產品設計的審慎性不足”的相關表述。在業內人士看來,2025版“負面清單”增加相關內容,目的在於對萬能險保費提出明確要求,減少誤導性表述,這也反映出監管部門緊密聯系當前人身保險行業投訴和糾紛的焦點,通過“負面清單”引導和要求保險公司細化保險合同約定。
一家壽險公司人士提醒消費者,在目前金融業降成本的大背景下,投保時保險公司對於“追加保費”的規則過分寬鬆,很可能導致過激經營,容易引起消費者過高的預期。作為消費者,因為被某個條款吸引,或者被某款萬能賬戶的“賣點”誘導而去購買一份傳統型增額終身險或年金險,則意味著本末倒置,消費者需要真正做好家庭保障及現金流規劃,再決定選購哪款產品才是正解。另外,從萬能險本身來說,萬能險賬戶追加保費需要繳納手續費,且前最低保証利率和實際收益率不完全是正相關的關系,建議在購買保險時一定注意相關事項,根據自身的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理性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消費者權益保護再升級
除上述規則外,在保險條款要求、產品設計等方面,2025版“負面清單”還新增了“條款中約定的殘疾定義的評定標准沒有明確的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依據。相關評定標准未包含標准的全稱、發布機構、發文號及標准編號”﹔“未使用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產品示范條款”﹔“年金保險、兩全保險比照增額終身壽險的增額形式設計等內容”相關表述。
山西晚報記者了解到。2021年以來,增額終身壽險成為壽險市場主流產品,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特別是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險企面臨較大的利差損風險。將“年金保險、兩全保險比照增額終身壽險的增額形式設計”列入“負面清單”,也是為了防止個別險企套用增額終身壽險的邏輯來設計其他保險產品,導致產品換湯不換藥,避免銷售誤導。
對於此次新版的“負面清單”對保險行業的影響,上述壽險公司人士指出,“負面清單”既是已發現問題的總結,也是對今后工作的警示,通過“負面清單”的更新,有助於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與此同時,保險行業形象也有望改善。隨著保險條款表述規范化、理賠標准客觀化等措施有助於減少銷售誤導和理賠糾紛,提升行業信任度,長期利好人身險市場擴容。不過,保險公司也需要全面調整產品精算模型、費用分攤機制及渠道合作模式,短期內或面臨研發成本增加和渠道佣金壓縮壓力。部分依賴高費用驅動的銀保渠道業務可能收縮。
此外,負面清單對定價、費用、責任設計的嚴格限制可能削弱中小險企的創新能力,行業產品形態趨同。險企需通過增值服務(如健康管理、養老社區)或數字化運營構建新競爭優勢。而費用管控和“報行合一”強化將減少惡性價格競爭,緩解利差損壓力﹔但佣金限制和費用透明化可能壓縮險企利潤空間,倒逼降本增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現有監管規定外,不少保險產品開發設計的方向也被“負面清單”所禁止。在業內人士看來,在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進行產品創新的同時,也需要“負面清單”定期予以修正。
山西晚報記者 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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