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代銷將迎來新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代銷將迎來新管理辦法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對代銷產品准入、合作機構管理、商業銀行推介銷售代銷產品的行為等方面作出規定,推動商業銀行代銷業務規范有序發展。辦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分類別規定了代銷產品准入的盡職調查要求,同時強化了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的管理責任。對於商業銀行推介銷售代銷產品的行為,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代理銷售全流程監測和管理機制,針對同類產品制定一致的代銷產品展示規則,穩慎評估客戶購買產品的適當性,對老年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客群的銷售管理提出針對性要求,加強銷售人員資質和行為管理。
記者點評:新規從多維度完善代銷業務規則,優化銀行代銷生態。明確代銷產品准入盡職調查要求,能篩除高風險、不合規產品,降低投資風險,增強投資者信心,利於資金合理流入優質金融產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強化合作機構管理,促使銀行與優質伙伴合作,保障代銷業務穩健性﹔對銷售行為的規范,能減少銷售誤導,提升金融消費者體驗,激發金融消費活力,推動金融市場良性循環,助力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安曉奕編輯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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