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5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活動舉行
我們的消費權益,他們“晉”心守護
我省2025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活動舉行
我們的消費權益,他們“晉”心守護

太原市小店區“3·15”活動現場,工作人員利用查獲的假冒偽劣商品開展實物對比沉浸式教學。
山西晚報訊(記者 郭衛艷)3月14日,我省2025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在太原舉行。
今年活動的主題為“晉心守護權益共筑滿意消費——走近3·15,優化消費環境市場監管在行動”,活動旨在借助“3·15”這一重要節點,通過多元化手段,包括科普教育、成果展覽、互動體驗、專業咨詢等,全面展示近年來我省在消費者權益保護與市場監管方面的顯著成效,深入普及消費維權知識,促進形成政府引領、企業誠信、民眾監督的良性互動機制,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啟動儀式上,全省重點行業協會代表進行“凝聚行業力量、共筑消費誠信”集體倡議﹔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進行宣誓。活動現場設置執法成果展示區、檢驗檢測服務區、特色店鋪展示區等區域,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向消費者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普及消費維權知識,為消費者提供檢驗檢測、咨詢等服務。啟動儀式結束后,與會領導實地參觀消費維權服務站,並對部分經營商家進行觀摩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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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3·15”宣傳活動 市民積極參與現場學打假
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境,3月14日至3月15日,太原各地積極圍繞2025年山西省消費維權年主題“晉心守護權益共筑滿意消費”,廣泛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消費維權宣傳活動,現場吸引了眾多太原市民參與。
工作人員現場教居民識假防騙
“同志,這瓶汾酒的防偽碼掃不出來,是不是假的?”3月14日,在太原市尖草坪區天美杉杉奧特萊斯廣場太原店東廣場,市民張先生舉著剛買的白酒向執法人員詢問。尖草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接過酒瓶,仔細比對包裝后,現場演示防偽查詢技巧:“您看,正品的激光標在不同角度會變色,咱們現在就聯系廠家驗証。”
當天,尖草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天美杉杉奧特萊斯廣場太原店東廣場設置會場,舉行2025年“走進3·15優化消費環境市場監管在行動”主題活動。同時,在向陽片區、迎新片區、陽曲片區、恆山路小食品批發市場以及解放北路小商品批發市場,設置了5個分會場。
“去年我們處理了一起保健品詐騙案,涉案金額達38萬元……”在主會場,執法人員結合自身辦理的案件,向群眾講解維權要點,幫助他們識別消費陷阱、普及相關知識。聽完之后,張女士和朋友感慨道:“這些案例就是我們身邊的事,以后買東西可得多留個心眼。”在現場設置的執法成果展示區,近年來的侵權執法產品展示讓消費者直觀感受到了執法部門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決心與力度,同時也對不良商家起到了警示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主會場還設置食品檢測區,工作人員在發放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資料時,還邀請消費者參加“你點我檢”網絡調查問卷,現場回答群眾咨詢。還對消費者點選的蔬菜、水果等6種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快速抽檢,“面對面”“零距離”地展示食品檢測過程,讓消費者真切地感受到食品安全監管就在身邊。
“下一步,尖草坪區將聚焦民生領域消費痛點,通過‘線上+線下’維權渠道,通過持續精准服務,全力打造‘晉心守護權益共筑滿意消費’,切實以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提振消費信心,為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尖草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面對面交流 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
3月15日,晉源區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本次活動共設置了5個會場,主會場設在風景秀麗的稻田公園,分會場則分別設立在學校、超市、企業和社區,以便更廣泛地覆蓋各類消費群體。
在主會場稻田公園,工作人員通過擺放展板、設置咨詢服務台、懸挂橫幅、發放宣傳資料以及展示近年來工作成果等形式,向廣大消費者普及了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特種設備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知識。
活動現場,工作人員與群眾面對面交流,耐心解答他們在消費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稻田公園的消費維權服務站也分享了其工作成果,展示了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積極作為。整個活動現場氣氛熱烈,群眾參與熱情高漲。
此次活動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宣傳品50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了“人人參與消費維權、人人關心消費維權”的良好氛圍。“下一步,晉源區將以‘3·15’活動為契機,繼續普及法律法規,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公平、滿意的消費環境。”相關負責人介紹。
現場精心打造四大功能服務區
3月14日,太原市小店區圍繞2025年全省消費維權年主題“晉心守護權益共筑滿意消費”開展了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消費維權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精心打造四大功能服務區:在真假商品鑒別區,利用查獲的假冒偽劣商品開展實物對比沉浸式教學,警示消費者自覺抵制和遠離假冒偽劣商品﹔在“你點我檢”快速檢測區,提供農產品現場檢測服務﹔在“零距離”維權服務區,即時受理群眾訴求﹔在法律咨詢服務區,相關內容涵蓋產品質量、藥化械、特種設備、價格、食品等領域。懸挂條幅,設置宣傳展板、展示台、咨詢台,系統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記者了解到,短短一天時間,現場累計提供合同糾紛、物業糾紛、網絡購物等專項咨詢300余人次,切實提升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同時,工作人員詳細講解假冒偽劣產品辨別方法,也吸引了不少消費者駐足聆聽、掃碼參與“你點我檢”活動,現場發放宣傳資料1800余份。
山西晚報記者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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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2024年,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聚焦多個民生領域,查處了一系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有力地淨化了市場環境。3月14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山西某公司轉供電違規收費案
2024年5月,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核查轉供電線索時,發現山西某公司收取租戶電費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退還多收電費45189.63元,並處罰款45189.63元。
案例二:清徐縣某加工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桶裝飲用水案
2024年7月,市場監管部門在監督抽檢過程中發現清徐縣某加工廠生產的桶裝飲用水不符合國家食用水安全標准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96元,並處罰款51000元。
案例三:馬某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氣瓶充裝活動案
2024年4月,市場監管部門接案件轉辦線索,發現馬某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氣瓶充裝活動,其行為涉嫌危險作業罪。2024年7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
案例四:山西某商貿公司虛假商業宣傳誘導消費案
2024年4月,執法人員發現山西某商貿公司為提升其葡萄酒銷量,從網上採集未經核實的信息或編造虛假誤導性的信息對葡萄酒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進行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太原某體育用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12月,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太原市兩個體育用品店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的部分“耐克”牌產品為假冒產品,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2024年1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該案件移送公安部門。
案例六:太原某養生館保健品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
2024年1月,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對太原某養生館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通過免費發放禮品、免費試用高效聚能養生儀等方式聚集中老年人,對其銷售的蜂膠軟膠囊保健品進行醫療功效的虛假宣傳。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沒收其違法所得6640元,並處罰款13280元。
案例七:王某某無藥品經營許可証經營藥品案
市場監管局收到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不起訴決定書,發現王某某在無藥品經營許可証的情況下經營藥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王某某作出沒收扣押非法經營藥品,沒收違法所得182638元,並處罰款300308.1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太原某醫院擅自調整、制定收費標准案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太原市某醫院存在擅自調整收費標准、擅自制定收費標准的情形。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99121.9元,並處罰款99121.9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太原市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9月,執法人員在對太原市某電動自行車行檢查中發現,該單位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實際安裝的蓄電池型號與其產品合格証不一致,存在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情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電動自行車2輛,並處罰款7475元。
案例十:太原市某體育文化傳媒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排除、限制消費者權利案
2024年3月接消費者投訴,反映太原市某體育文化傳媒公司與學員簽訂的合同中設置有減輕自身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的不公平格式條款。該行為違反了《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警告、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山西晚報記者 郭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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