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加強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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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制定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建立數據目錄和分類分級規范,動態管理和維護數據目錄,並採取差異化的安全保護措施。
  《辦法》要求在數據分類方面,對機構業務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獲取、產生的數據進行分類管理,具體類型包括客戶數據、業務數據、經營管理數據、系統運行和安全管理數據等。在數據分級方面,銀行保險機構應根據數據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將數據分為核心數據、重要數據、一般數據,其中一般數據細分為敏感數據和其他一般數據。當數據的業務屬性、重要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生變化,導致安全級別不再適用的,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辦法》要求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按照“明確告知、授權同意”的原則處理個人信息,按照金融業務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收集個人信息。共享和向外部提供個人信息,應履行個人告知及取得同意的義務。
  記者點評:《辦法》從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強化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多方面做出規定,回應了當下金融數據安全保障的迫切需求,有利於銀行保險機構規范數據管理,防控風險,切實守護客戶信息安全。

安曉奕編輯點評

(責編:李琳、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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