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退費有了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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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互聯網協會日前發布《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團體標准(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准》),這是游戲行業首個完整的消費管理規范。
  《標准》明確,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過錯方應當根據各自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監護人、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承擔各自的責任。比如,若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未接入國家建立的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証系統,導致未成年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網絡游戲服務並充值,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承擔100%責任。若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等監護人過錯情形的,就相關未成年人超額充值部分,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相關消費過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況承擔對應責任,建議一般責任比例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礎上相應調整,監護人承擔剩余責任。
  記者點評:近年來,我國網絡游戲產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未成年人沉迷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因此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消費管理規范。

閆杰編輯點評

(責編:溫文、劉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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