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鼓勵優化食品包裝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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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推動食品企業積極採取針對性改進措施,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
  在方便消費者查找方面,《公告》鼓勵食品企業在預包裝食品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顯著標注﹔最小銷售包裝有多層的,在其最外層包裝上標注。
  在方便消費者識讀方面,《公告》鼓勵食品企業使用最小高度不小於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於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改進噴碼、打印等技術和設備確保標注內容持久清晰。
  在方便消費者計算食品保質期方面,《公告》鼓勵食品企業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確標注保質期到期日﹔同一預包裝內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到期日﹔採用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
  記者點評:食品標簽承載著保障食品安全、傳遞食品信息等功能,《公告》聚焦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注的位置、大小、清晰度等重點環節,積極回應了消費者關切。

高瑋編輯點評

(責編:馬雲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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