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發布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產經消費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主要有以下內容:一是搭建風險綜合評估體系,從公司治理、業務經營、資金運用、資產負債管理、償付能力、其他等六個維度評價,確定公司綜合風險等級。二是提高風險識別和預警能力,以定量分析為基礎,結合非現場監管掌握的各類信息,對機構風險進行有效識別和預警,實現風險關口前移。三是科學評估風險等級,根據重要性程度量化風險水平,綜合風險等級劃分為1—5級和S級,數值越大風險越高,處於重組、被接管等狀態的公司直接列為S級。同時,引入動態調整機制,分別設定綜合風險水平上調一級和直接認定為5級的情形。
  據介紹,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結合定期監測情況,原則上每年對人身保險公司開展一次監管評級。評級期間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應於4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況影響正常監管評級工作,金融監管總局可以根據影響情況,調整評級的時限要求及具體方式。
  記者點評:《辦法》以合規為基礎,以風險為導向。評價設立的6個維度,基本上囊括了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的各個方面。《辦法》的出台和實施,將有利於落實“高風險高強度監管”的監管導向,合理配置機構監管資源,真正落實分類監管要求,引導人身保險公司形成特色化發展模式和差異化競爭優勢。

高瑋編輯點評

(責編:劉洋、馬雲梅)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