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民營經濟走向更廣闊舞台】民營經濟如何行穩致遠
【讓民營經濟走向更廣闊舞台】民營經濟如何行穩致遠
近年來,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和80%以上的城鎮就業。然而,面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和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如何讓民營經濟行穩致遠?答案在於法治。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穩定的法律環境是企業長期發展的基石。如果政策朝令夕改、執法隨意性強,企業便難以形成穩定的投資預期,甚至可能因政策不確定性而收縮發展。
浙江作為民營經濟大省,近年來通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使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市場主體數量持續增長。2023年,浙江新設民營企業超過100萬戶,同比增長12%,其中法治保障功不可沒。同樣,深圳依托《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政府權力邊界,減少行政干預,使得華為、騰訊等企業能夠在穩定的法律框架下持續創新。這些案例証明,法治的確定性是民營企業家最看重的“定心丸”。
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歷程充分印証了法治的重要性。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從無到有、由小變大、由弱變強,每一步都離不開法治的保駕護航。早期,相關法律法規逐步明確了民營經濟的合法地位,為其發展“正名”,使其能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擁有一席之地。此后,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等領域的法律制度不斷完善,進一步拓展了民營經濟的發展空間。
法治的核心價值之一是公平,公平競爭是市場活力的“催化劑”,如果市場存在地方保護、行業壟斷或歧視性政策,民營企業的生存空間就會被擠壓。隻有通過法律保障公平競爭,才能讓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優勝劣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與營商環境優化。從頒布《中小企業促進法》到出台《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再到修改《反壟斷法》,一系列舉措構建起了較為完善的法治保障體系,涉企行政行為日益規范。
不可忽視的是,當前一些地方仍存在“新官不理舊賬”、政策執行“一刀切”、運動式執法、過度執法以及趨利性執法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民營經濟的發展信心。
值得欣慰的是,法治的作用也在不斷彰顯。為了讓民營經濟在法治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5月20日正式實施的《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規定了“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這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使推動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備、保障體系更加有力有效。
法治興則市場興,法治強則民企強。隻有堅定不移地推進法治建設,為民營經濟發展打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才能充分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與創造力,讓民營經濟在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征程中行穩致遠。
楊永生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