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岸綠 好個“省級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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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靜樂縣汾河靜樂段、婁煩縣澗河、運城鹽湖等62條(段、個)河湖(庫)戴上“省級幸福河湖”的桂冠,我們不僅看到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景象,更觸摸到我省治水興水的民生溫度。
  “省級幸福河湖”誕生,貴在“幸福”二字。我省緊扣防洪保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等8個方面,將冰冷的治水指標轉化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這不是簡單的河道清淤、岸線綠化,而是把水生態修復與群眾獲得感深度融合的系統工程。就像位於靜樂縣的汾河川國家濕地公園,既讓候鳥有了棲息地,又讓市民多了親水空間,這種“人水和諧”的治理智慧,正在三晉河湖間流淌。
  評選不是終點,而是新起點。實施“三年復核”機制,意味著幸福河湖建設要持續“保鮮”。這種動態管理思維,跳出了“重創建輕維護”的窠臼。就像照料自家小院,既要精心布置,更要日日打理。運城鹽湖正是得到持續治理,才實現了從“城市傷疤”到“生態明珠”的蛻變。
  “河安湖晏”是幸福河湖的首要目標,也是河湖治理的重要任務。重點是,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在幸福河湖建設中的關鍵作用,拓寬幸福河湖建設的資金渠道,發揮“河湖長+”作用,健全部門聯合執法、跨界河湖共保聯治、涉河湖重大問題調查處置等工作機制。
  期待更多的河湖成為群眾家門口的“詩和遠方”,成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撰稿鄭娜

(責編:溫文、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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