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碰手機就跳轉廣告

“搖”出來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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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雙11”已落下帷幕。不少消費者近一個月的手機App“搖一搖”互動式廣告明顯增多,隻要打開任意App,手機一歪、一動,便會跳轉到淘寶、京東、拼多多等購物平台。“是我想過‘雙11’嗎?是手機裡的各種App想過!”“互聯網的盡頭是跳轉到購物軟件。”……11月6日,微博話題“‘搖一搖’開屏廣告成牛皮癬”登上熱搜,網友們紛紛留言“吐槽”。那麼,App“搖一搖”廣告自動跳轉,是否侵犯了用戶合法權益?該如何長效治理?11月上旬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搖一搖”廣告令人生厭

  “雙11”期間,隻要打開任意App時輕微晃動,便立刻跳轉到了第三方購物平台﹔視頻、社交等App在使用過程中離開片刻,返回時開屏購物廣告會再次彈出﹔點擊購物廣告的關閉按鈕,卻還能跳轉到廣告頁面……這樣的場景,大多數網友可能都遇到過。
  “要問自己的手機什麼時候最絲滑,那一定是跳轉購物軟件的時候。它們並不像廣告中說的必須‘搖一搖’‘上下滑’或者點擊才能實現,名為‘搖’,實為‘動’,手稍微抖那麼一下就瞬間跳轉。等待頁面時的我就像被捏住脖子的貓,一動也不敢動。”11月5日,大同網友@大眼貓在微博話題下留言。
  “我正在用美圖軟件P圖,剛選好圖,就跳轉到購物平台‘雙11’活動頁面了。”11月8日,來自呂梁市的楊麗娟向記者“吐槽”,“之前遇到這種情況我還會生氣,但最近已經習慣了,隻能深吸一口氣關掉購物軟件再切回去。”楊麗娟說。
  近期,針對各類App的頻繁跳轉衍生出許多網絡熱梗。“萬物皆可跳轉。”“抖一抖,開啟我的跳轉人生。”“這個‘雙11’,治好了我的手抖。”“好擔心哪天手機在口袋裡,我走兩步它就自己把單買了。”這些調侃熱議的背后,實則反映出網友的無奈。
  資深互聯網分析師、軟件工程師成麗在接受採訪時介紹,“搖一搖”技術利用移動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和陀螺儀傳感器,通過檢測手機的搖晃程度和方向,從而實現一些特定的功能。“廣告投放者選擇‘搖一搖’模式純粹是為了增加誤入率,商家的目的是為了導流。”App在“雙11”期間各種亂跳轉的現象為何愈演愈烈?成麗分析,對企業來說,電商大促期間,這種模式提高了廣告的到達率、轉化率。她直言,“搖一搖就跳轉”雖是智能手機功能提升的必然結果,但是平台在使用過程中應該是有特定場景,不能濫用。

“搖一搖”廣告是否侵權

  讓多數用戶無奈的是,很多時候除了抱怨“搖一搖”帶來的不便,也找不到解決的辦法。那麼,“搖一搖”廣告能否關閉?如何關閉?
  11月10日,記者隨機選取了生活服務類、社交資訊類共13款App,均帶有“搖一搖”開屏廣告功能。結果顯示,有11款App較易觸發“搖一搖”廣告,佔比超八成,而且在拿起手機、跑步、走路等生活場景中均可能觸發此功能。經過實測,僅有兩款受測App可以關閉“搖一搖”廣告,步驟均較為繁瑣。其中一款視頻類App的客服表示可以選擇網頁智能保護選項,關閉開屏“搖一搖”廣告。記者根據客服人員的提示進行操作,退出軟件再進,發現開屏廣告依然存在,只是從“搖一搖”變成了“滑動”。
  那麼,未經用戶同意,就調取打開第三方軟件,是否侵犯了用戶的權益?晉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飛林表示,從個人信息保護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看,App用戶使用個人實名手機號進行認証,在未充分告知,未取得用戶明示同意的情況下,“搖一搖”即自動跳轉侵害了用戶個人信息合法權益,以及消費者享有的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App平台經營者默認設置,或無法關閉高靈敏度的“搖一搖”功能,進而自動跳轉到廣告網頁或其他經營性網頁,系經營者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市場優勢地位,強迫或誤導消費者,涉嫌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陳飛林感慨,用戶苦“搖一搖”廣告久矣,想要維權卻沒那麼簡單。他介紹,武漢大學一名學生曾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開屏廣告問題。最后的判決結果是,法院要求涉事公司停止侵權,涉事公司賠償原告1元流量費用。法院認定了被告確實侵害了用戶個人信息權益及自主選擇權。

強效監管任重道遠

  實際上,針對煩擾用戶的高靈敏度開屏廣告,監管方面動作不斷。2022年12月,在工信部指導下,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等機構制定並發布實施相關標准。該標准提出“搖一搖”動作的設備加速度設置為不小於15米每平方秒、轉動角度不小於35度、操作時間不少於3秒等一系列參考數值,確保App在走路、乘車、拾起放下終端設備等日常生活場景中,信息窗口不會出現誤觸發而跳轉的情況。
  2023年2月27日,工信部發布《關於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要求的重點就包括不得頻繁彈窗干擾用戶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熱力圖”、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4月底,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信息顯示,重點規范“搖一搖”亂跳轉等問題。
  治理“搖一搖”跳轉廣告亂象,監管仍面臨許多困難。陳飛林表示,由於互聯網服務商的廣告是其合理的收入來源,且此類案件監管是屬地管轄,地方市場監管力度有限。“隻有多方聯合,形成強力管控機制,對不同等級的互聯網企業採取不同的監管和處罰強度,才會取得顯著成效。”陳飛林說。
  山西省消協投訴部主任張佳介紹,此前,江蘇省消保委曾組織網絡投票,顯示有68%的消費者經常遇到“搖一搖”開屏廣告,92%的消費者對這類廣告感到厭惡,明確“搖一搖”廣告產生的傳感器數據並未額外征得消費者的同意或授權,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用戶需提高自我維權意識,可通過工信部、消協等投訴渠道及時維權。”張佳表示。
  成麗建議,企業App有義務在設置裡增添是否關閉“搖一搖”廣告的選項,保障用戶的自主選擇權,停止侵權。“解鈴還須系鈴人,以用戶反感為代價的流量,無異於飲鴆止渴。真正有眼光的企業應該認識到這一點。”成麗感慨,隻有平台意識到廣告生態裡最重要的是用戶,維持良好的用戶體驗,互聯網廣告生態才能更健康地發展。

本報記者崔玲玲

(責編:李琳、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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