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陝牌”入了晉 一查隻有16歲
駕駛“陝牌”入了晉 一查隻有16歲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楊晶)還沒到考取駕照的法定年齡,16歲少年就和朋友偷偷開車出游,多虧高速交警及時發現叫停。8月12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這起違法行為。
8月6日14時許,高速交警六支隊六大隊民警在G2516東呂高速和榆路段康佳樓檢查站執勤,衛某駕駛一輛陝A牌轎車因無法出示駕駛証及其相關証件,引起民警的注意。經查,衛某僅16歲,還未到考取機動車駕駛証的法定年齡,當日衛某向朋友借了車,和另外4人一行欲從延安駕車到天河山游玩,5人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及《山西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9條第一款規定,民警對衛某無証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鑒於衛某是未成年人且認錯態度良好,民警通知其監護人到場后,對衛某和其監護人作出批評教育,衛某當場表示悔過並承諾杜絕此類行為,未執行拘留措施。
交警提示:未成年人因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且駕駛車輛時容易出現耍酷炫技、超速、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一旦發生突發情況,易造成嚴重后果,因此法律規定,未滿18周歲不能申請機動車駕駛証。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做好對孩子的教育監管,嚴禁將機動車交由未成年孩子駕駛,並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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