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偽造貸款簽字 單親媽媽險失唯一住房

晉城市城區人民檢察院踩下司法拍賣“急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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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辛戈)離婚后莫名被負債,帶著孩子的單親媽媽,唯一的住房突遭查封。走投無路之下,女子王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7月30日,晉城市城區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近日,這場“房屋保衛戰”終於在檢察監督下迎來了滿意的結局。
  2011年7月,趙某在與王某婚姻存續期間向某銀行辦理了一筆貸款,在其提交的《共同還款承諾書》上偽造了王某的簽名,將其列為共同還款人。后因趙某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銀行將二人訴至法院,要求其二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彼時王某已與趙某離婚,且早已從原住處搬離,並未收到訴訟階段相關法律文書,法院缺席判決,要求她與前夫共同償還七十余萬元債務。后該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法院查封了王某的房產,並准備進行司法拍賣。
  “我根本不知道這筆貸款,更沒簽過什麼共同還款承諾書。”接到通知的王某又急又氣,向法院了解到相關情況后,隨即委托某司法鑒定中心進行筆跡鑒定,並向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院審查后認為,王某提交的《鑒定意見書》的檢材為復印件,且鑒定樣本為其單方提供,未經對方當事人質証,不予認可,駁回了王某的再審請求。走投無路之下,王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離婚后,我一個人帶著孩子,而且目前身患重病,要是房子再被拍賣,我們真的無家可歸了。”王某向檢察官哭訴,自己的房子馬上就要被拍賣,檢察機關是她最后的希望。受理王某的監督申請后,檢察機關第一時間啟動審查程序。為避免王某的唯一住房被錯誤拍賣,檢察機關迅速通知法院中止執行,並調取了原審案件卷宗進行審查。檢察官意識到,案件的關鍵在於那份《共同還款承諾書》上的簽章是否真實,為此向銀行調取了趙某辦理貸款時提交的《共同還款承諾書》的原件,並委托晉城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對簽名及捺印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顯示,簽名及捺印均非出自王某。至此,案件事實水落石出。同時,檢察官也發現,一審法院在文書送達上也存在瑕疵,該案符合制發再審檢察建議的條件。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一方面指出銀行在貸款審核中的過錯,明確王某不應承擔還款責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撫王某情緒,告知其維權進展,緩解她的心理壓力。証據面前,銀行不得不承認貸款程序有瑕疵,主動聯系王某,想通過和解解決此事。綜合全案,承辦檢察官考慮到,再審檢察建議雖能糾正錯誤的裁判結果,但案件再審周期較長,為避免當事人陷入無休止的訴訟,承辦檢察官秉持“高質效辦好每個案件”的理念,決定同步啟動民事檢察和解工作,希望通過化解矛盾徹底解決王某的后顧之憂。
  最終,在檢察官的見証下,銀行主動撤銷了對王某的強制執行申請,法院依法解除了對王某房屋的查封。王某也向檢察院提交了撤回監督申請。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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