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載人上高速公路被查
摩托車載人上高速公路被查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楊晶)“騎上我心愛的小摩托……”這個季節,很多騎士喜歡騎摩托車出行,甚至跑長途。不過,如果打算騎摩托車上高速公路,還需要先看看相關規定。7月31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兩起違法行為。
7月27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隊一大隊民警在巡邏時發現,在京昆高速(京昆方向)622公裡處,一名男子駕駛摩托車載人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停靠在應急車道接受檢查。經了解,駕駛人覺得高速公路方便快捷,便載人欲從太原回霍州。兩人雖然都戴了頭盔,但在高速行駛的狀態下,這樣的防護遠遠不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民警對其危險行為批評教育后作出相應處罰,並引導其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7月26日,太古高速。高速交警一支隊四大隊民警在古交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摩托車后座載人行駛,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接受檢查。經了解,駕駛人與家人去古交游玩,為圖方便從迎西收費站駛入高速公路。因駕駛人第一次騎摩托載人上高速公路,民警對其違法行為處以警告,現場對駕駛人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並向摩托車駕駛人宣講了相關注意事項。
山西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車流量大、車速快,尤其是山西境內山區隧道較多,線性條件較為復雜,摩托車相比於汽車來說安全性要差一些,所以盡量不要駕駛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以免發生危險。
除了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載人外,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還需遵守這些規定:摩托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裡,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裡﹔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且不允許隨意變道﹔駕駛者必須佩戴符合規定的安全頭盔,頭盔可以在發生交通意外時,有效地保護駕駛者的頭部,減少傷害。
高速交警提醒:安全無小事,遵守交通法規,才能讓我們的出行之路更加平安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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