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報警發現受傷小“萌禽”民警趕緊移交林業部門
群眾報警發現受傷小“萌禽”民警趕緊移交林業部門

受傷的紅角?成功獲救。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劉俊卿 通訊員 王曉麗 李文葉)近日,懷仁一市民發現一隻疑似受傷的小貓頭鷹后及時向巡邏民警尋求幫助,懷仁市公安局新家園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該貓頭鷹移送林業部門。
7月5日16時許,新家園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小峪后山山區路段巡邏時,遇到一名群眾求助:“警察同志,我發現了一隻幼小的貓頭鷹,你們快來看看。”發現這一情況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查看。這隻貓頭鷹看到有人靠近,便在地上不斷掙扎,但無論怎樣掙扎都無法站立。民警及時與懷仁市林業局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尋求妥善處置。經民警與林業部門工作人員確認,該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紅角?。紅角?是一種小型貓頭鷹,屬於鴟?科角?屬。隨后,派出所民警將這隻紅角?帶回派出所,並移交懷仁市林業部門工作人員。
懷仁警方提醒,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市民在發現傷、病、殘及幼小的野生動物時,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應及時聯系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專業救治,待其恢復健康后再科學放生。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