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警詳解“無証駕駛”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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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証駕駛非小事,莫要僥幸試概率。7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兩起無証駕駛違法行為,同時為大家詳細介紹無証駕駛需要了解的事項。
  兩人被處罰,都是因為無証駕駛
  7月2日,高速交警二支隊五大隊民警在御西收費站內廣場執勤。在檢查中,一個當事人拒絕出示証件,且以自己有精神病為由拒絕配合民警檢查。民警將當事人引導至安全區域進行耐心詢問,10分鐘后,當事人承認了自己無証駕駛的違法行為。經詢問,當事人的駕駛証因吸毒后駕駛機動車被注銷。民警在尿檢排除駕駛人毒駕后,對當事人無証駕駛的違法行為做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
  7月1日17時許,高速交警二支隊四大隊民輔警在驛馬嶺檢查站執勤,看到遠處一輛灰色轎車緩慢行駛,示意車輛接受檢查。駕駛員李某神情緊張,稱駕駛証沒有帶,且手機出示不了電子駕駛証。此一系列行為引起民警懷疑,遂要求其提供身份証號。通過身份信息查詢得知,該駕駛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証早已被吊銷了。
  面對証據,李某承認,自己知道駕照被吊銷,但認為自己駕車經驗豐富,便懷著僥幸心理上了路,沒想到剛上高速就被查了。隨后,民警對李某進行耐心教育和普法宣傳,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李某駕駛証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的處罰。
  什麼情況是“無証駕駛”
  高速交警介紹,未取得我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証,這肯定屬於無証駕駛。還有一種情況是,在駕駛証被暫扣或被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有些車主因某些原因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駕駛証后,仍心存僥幸開車上路,要知道,在駕駛証被暫扣或被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同樣屬於“無証駕駛”。
  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証,這種也是無証駕駛。很多人怕考不過,因此購買駕駛証,甚至偽造駕駛証,這些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駕照的人開車上路也是無証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機動車駕駛証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証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高速交警提示,有駕駛能力不等於有駕駛資格,無証上路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未取得駕駛証前,不要駕駛機動車,切勿抱有僥幸心理違法上路,無証駕駛要拘留。出行時最好選擇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駕,安全第一。
  “無証駕駛”的誤解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無証駕駛還有不少誤解,下面高速交警就為大家一一解答。
  開車時未隨身攜帶駕照,萬一被交警逮到,就算無証駕駛。
  交警解讀:對於這種有駕駛証卻在行駛時沒帶証件的行為,不屬於無証駕駛。沒帶駕駛証和無駕駛証是兩個概念。交警部門隻會暫時扣車,不會拘留當事人。當然,該承擔的處罰,車主還是得承擔。所以千萬不要無証駕駛以免給自己找麻煩。開車時,未攜帶駕駛証,記1分,罰款100元,暫扣車輛,待駕駛証送來檢查無誤后再放行。當然,如果你申領了電子駕駛証,就不存在這一問題了。
  駕駛証上都標注了准駕車型,如C1、B1、A2等。若你為C1駕駛証,卻駕駛了A或B的准駕車型,則被視為無証駕駛。
  交警解讀:這種情況其實不屬於“無証駕駛”,而是屬於“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車型”,而且這種情況的處罰一點都不輕。
  駕駛証已超過有效期,不足一年未注銷,這個時候駕駛車輛也屬於無証駕駛。
  交警解讀:根據《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証超過有效期但未滿一年,不會注銷駕駛証,駕駛員隻需在超過有效期一年內換領新証即可延續駕駛証有效期。在換領新証之前開車上路,並不屬於“無証駕駛”,交警對這種情況的處罰是“隻罰款,不扣分”。現在有很多考了駕照不開車的人,等需要開車時發現自己的駕駛証已經過了有效期,如果沒有換証就上路,那麼遇到交警就會被處罰了。
  駕駛証因為超過有效期一年但未去換新証被注銷時,駕駛車輛則被視為無証駕駛。
  交警解讀:根據《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裡關於“駕駛証注銷”的規定,駕駛証到期不提交身體條件証明,或有效期滿卻不換新証超過一年,則駕駛証被注銷﹔因以上情形被注銷駕駛証不超過兩年時間的,通過科目一的考試后,則可以恢復駕駛証正常使用。因此,如果在駕駛証注銷期間開車,同樣不屬於“無証駕駛”,也不會被拘留,但會被罰款。

  山西晚報·山河+記者 楊晶

(責編: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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