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摩托車駕照開轎車 一男子在高速公路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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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楊晶)拿著摩托車駕照卻開起了轎車,6月15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這起違法行為。
  6月14日16時50分許,在G20青銀高速陽泉段,六支隊三大隊民警例行檢查一輛臨牌白色小型轎車時發現,駕駛人賈某持有的機動車准駕車型為D本,並未取得駕駛小型汽車相應的C型駕駛証。民警依照程序,向賈某開具了違法處理通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賈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証記9分的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証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例如C1駕照僅允許駕駛小型汽車,不可駕駛大型客車或摩托車。交警解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准駕車型不符,會導致安全隱患與風險操作能力不足。不同車型操控差異大,如摩托車與汽車,駕駛人未經過系統訓練易因操作失誤引發事故。據統計,准駕不符引發的交通事故致死率達7.3%,安全風險較大。

(責編: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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