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拖了三年不給 法院判了:立即支付!

法官提醒遇到欠薪記得打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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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工作數月,工資卻被一拖再拖,多次討要無果后,太原某中醫診所員工小杜(化名)無奈將老板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判決,要求診所立即支付拖欠的12661.5元工資。5月14日,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通報了這起案件。法官特別提醒大家,遭遇欠薪時,務必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欠條,避免維權時遇到不必要的麻煩。被欠薪后,勞動者權益如何得到有效守護?看看法官如何破解欠薪難題。
  一拖再拖 工資拖了三年還不給
  2021年12月3日,原告小杜(化名)入職被告太原某中醫綜合診所,受聘從事醫師工作,每月工資為6800元。被告於2022年1月17日為原告發放2021年12月份工資6746元,2022年2月18日為原告發放2022年1月份工資3617元,未發放2022年2月份、3月份工資,原告於2022年4月份離職。原告向被告索要工資過程中,被告於2022年5月12日給原告出具欠條一份,載明:“高某2022年2月份、3月份工資未發,共計12661.5元,在2022年10月底前分期或一次性解決,無其他勞動糾紛。”但是,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拖欠的工資,被告一直未按照約定支付原告工資。奔波多次無果后,原告小杜遂訴至法院。
  法院判了 立即支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証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本案中,被告太原某中醫綜合診所於2022年5月12日出具的欠條中已明確欠付原告小杜2022年2月份、3月份工資合計12661.5元,現被告未提交已支付的証據,小杜向被告太原某中醫綜合診所主張被告欠付的工資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關於原告小杜要求支付欠付工資利息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太原某中醫綜合診所,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小杜2022年2月、3月工資合計12661.5元﹔駁回原告小杜的其他訴訟請求。
  辦案法官解釋,上述案例中,因被告未能及時向原告支付工資,於是向原告出具欠條。該欠條要件齊備,可充分証明被告的欠款事實,因此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同時,隨著欠條的簽訂,確認雙方的欠款事實,因此原告可持欠條向法院提起訴訟而無需先經仲裁程序。
  欠工資為啥非得打欠條
  可能很多人都遭遇過被欠工資的情況,但是卻忽略了“打欠條”這個動作。欠條對於打工人來說,在討要拖欠的工資時,有什麼作用呢?
  “勞動爭議,仲裁前置”。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仲裁前置。這是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熟悉勞動法律的專業人士組成,能夠更高效地處理勞動爭議,且仲裁程序通常比訴訟程序更為靈活和便捷,有助於減少當事人的訴累。但是,仲裁前置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了工資欠條,確認了尚欠勞動者的工資數額,勞動者為盡快拿到勞動報酬,可以直接憑工資欠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減少維權的成本和時間。
  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勞動者直接按普通債務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較為嚴格的,即訴訟請求的支持証據為用人單位出具的工資欠條,且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也就是說,雙方對於勞動報酬發生之事實、勞動報酬未按法律規定或約定支付的原因、勞動合同效力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沒有爭議。隻有在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才可以以普通債務直接向法院起訴。
  因此,如果遇到老板拖欠工資,一定要讓老板寫下欠條。欠條要載明欠款金額、還款日期、欠款人名稱、日期等必備要件,避免欠條因缺少必要要件而對后期造成維權困難等不利后果。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實習生 呂佩璇

(責編: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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