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輕微交通事故趕緊撤離當心變成“二次事故”
高速上輕微交通事故趕緊撤離當心變成“二次事故”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二次事故到底有多可怕?如果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人員沒有及時撤離到安全地帶,而是留在事故現場,很有可能發生危險。2月13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這起事故。
2月4日8時57分許,二廣高速石嶺關段,兩輛小型轎車發生追尾事故在等待交警處理的過程中,在車輛可以移動靠邊的情況下依然停在中間車道中,同時也未按規定在事故車輛后方至少150米處放置警示標牌。
由於正值春節假期的返程高峰,路面車流量大,在不到4分鐘的時間裡,就引發后方兩起兩車追尾相撞事故,幸運的是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如何有效防范“二次事故”?首先要車靠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駕駛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開啟示廓燈和后尾燈。若人員無受傷或受傷輕微且車輛還能移動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將車移動至右側應急車道。在車后150米外(夜間、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后方來車注意警情。
其次是人撤離。設置好警示牌后,應立即將車上人員撤離到高速護欄外等安全地帶,遠離事故現場,避免發生更為嚴重的二次事故。如果車輛不能移動,所有駕乘人員應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千萬不要在行車道內逗留或待在車內。
最后一步是即報警。做好以上兩點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並向交警正確描述車輛位置、行車方向。同時,將人員傷亡情況、是否需要救護車、事故車能否開動等現場詳情簡單描述。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車,切記要安全駕駛。如果,不幸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謹防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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