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包工程之名 干詐騙違法之事
該男子詐騙他人84萬余元,晉城城區警方將其抓獲
以承包工程之名 干詐騙違法之事
該男子詐騙他人84萬余元,晉城城區警方將其抓獲

山西晚報訊(記者 李吉毅 通訊員 陳碧軒)一男子以承包工程為名,詐騙他人84萬余元。2月10日,從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傳出消息:警方已將該男子抓獲,成功破獲5起詐騙案,涉案金額84萬余元。
2024年2月20日,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市民小李(化名)報案,稱其被一名叫朱某的男子詐騙25萬余元。接警后,城區分局刑偵大隊立即行動,迅速展開偵查工作。
“我是2022年4月經營建筑公司的時候認識的他,相處下還來覺得他挺靠譜……”經調查,2022年4月,小李結識朱某,對方謊稱自己有廣泛人脈,能與他合伙將長治市屯留區一工程承包下來。“他還帶我一起去長治市屯留區查看過工程,說讓我出5萬元給正在干活的工人結算工資,工人撤場后就能將這個工程承包下來。”信以為真的小李給對方轉賬5萬元。
“老弟,我這裡又有一個工程,咱們承包下來一起賺錢。”幾日后,朱某又稱其在臨汾侯馬市有一工程,也能與小李合伙承包工程。“他這次說在和總承包單位簽合同前,需給總承包單位交項目保証金。”出於對朱某的信任,小李又向其轉賬20.5萬元。
然而,朱某曾許諾的“項目”一拖再拖,小李不斷向對方催問承包工程情況,卻遲遲沒有動靜。感覺蹊蹺的小李要求朱某將錢退還,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后直接與其失去聯系,無奈之下,小李選擇了報警。
通過細致的偵查和走訪,辦案民警發現朱某根本沒有資質承包工程項目,所謂的“內部渠道”都是假的,而且給工人結算的工資、給總承包單位的“保証金”均被朱某個人揮霍。同時查明,朱某還用同樣的方式在2023年至2024年間詐騙4人,共作案5起,涉案金額達84萬余元。
2025年1月31日,在朔州警方的協助下,犯罪嫌疑人朱某(男,34歲,內蒙古興和縣人)落網。目前,朱某已被晉城市城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