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蓋酒”“光瓶酒”熱銷 消協攜手專家提醒防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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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消費者和部分知名白酒企業投訴反映,多家網絡短視頻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出現開蓋酒、光瓶分拆酒的銷售視頻。“52度500ml的國窖1573,官方旗艦店售價999元,開蓋價470元一瓶﹔53度500ml的青花郎,官方旗艦店售價1119元,光瓶價540元一瓶”……諸如此類的銷售視頻,隨意檢索就有上千條信息,令人觸目驚心。
  “開蓋酒”“光瓶酒”你聽說過嗎?
  據業內人士介紹,開蓋酒是指銷售前被提前破壞原包裝並打開瓶蓋的白酒產品,通常是購買者破壞原廠瓶裝白酒瓶蓋的防偽溯源二維碼,掃碼抽獎后再將瓶蓋蓋上,以開蓋酒的名義銷售,或是開蓋后用自購瓶蓋蓋上,以開蓋酒或換蓋酒的名義銷售的白酒產品。光瓶酒則是指將盒裝白酒的外包裝拆掉,以光瓶的形式銷售,又叫光瓶拆分酒。
  兜售開蓋酒或光瓶酒的商家會宣稱酒是原裝真酒,以低價為誘餌,直播開蓋、刮碼為噱頭,吸引消費者下單購買。調查發現,開蓋酒等產品目前主要通過網絡視頻平台兜售,品牌以瀘州老窖、郎酒、劍南春、舍得、習酒、古井貢、汾酒等掃碼中獎率較高的產品為主。
  專家指出,開蓋酒、光瓶拆分酒存在極大的安全風險,一是質量無法保障,白酒一旦開蓋或拆掉外包裝,將導致產品和質量無法溯源,生產信息和標識標注信息也無法確認。個別不良商家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假借開蓋酒名義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真假難辨,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二是存在極大的食品安全隱患。開蓋酒兜售視頻現場雜亂,瓶裝白酒產品瓶蓋被打開,酒體便失去了原有的密封保護,容易受到空氣、灰塵、微生物等污染源的侵襲,可能導致酒液變質,產生有害物質,極易導致食品安全風險,威脅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四省市消協聯合發布風險提示
  臨近春節,又到了白酒銷售旺季,山西省消費者協會、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河南省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購買“開蓋酒”有風險。
  消費者應選擇正規渠道購買白酒,警惕超低價開蓋酒、光瓶酒等品牌白酒。購買白酒盡量到大型商場、知名連鎖超市、酒類專賣店或有合法資質的網絡商家購買。正規渠道通常有嚴格的進貨把關機制,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消費風險。面對視頻中兜售的超低價開蓋酒、光瓶酒等產品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追求低價劃算,更不能輕信商家所謂原裝、真品等說辭。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餡餅”的背后往往暗藏陷阱,開蓋酒無法溯源,質量無法得到保障,給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埋下隱患。
  網絡平台應加強白酒銷售賬號及銷售行為管理,建立動態監測機制。網絡銷售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四省市消協建議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網絡平台開蓋酒、光瓶酒廣告宣傳、直播行為的監管,要求平台商家在宣傳白酒產品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廣告宣傳規范,禁止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等行為,確保宣傳內容真實、合法。電子商務平台應按照《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履行對平台內白酒經營者資質的審核義務,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安全權。
  白酒廠家應加強經銷商管理,優化促銷政策,經銷商要誠信經營。白酒生產經營者應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斷從技術、營銷上探索創新,通過技術創新解決問題,堵塞漏洞。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誠信不僅是商業道德的基石,也是企業品牌建設和健康發展的核心要素,白酒銷售商家隻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守道德底線,誠信經營,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白酒品牌形象,才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
  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嚴查違法經營行為。開蓋酒、光瓶酒等銷售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侵害了消費者和品牌白酒企業的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秩序,助長了假冒偽劣產品的泛濫,存在嚴重的市場安全隱患。

山西晚報記者 許晶晶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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