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東西看導航 都不是佔用應急車道的理由
找東西看導航 都不是佔用應急車道的理由
高速公路上的車速較快,任何一個危險動作,都有可能演變成慘烈的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違停,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負責任,同時也會對交通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因此,除非緊急情況,任何事情都不是違停的理由。12月12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兩起典型違法行為。
為找充電線停在應急車道
11月25日21時許,六大隊民輔警巡邏至京昆高速(太原方向)832km+200m處,遠遠就發現應急車道內停靠著一輛白色中型越野車,開著雙閃但車后未擺放任何安全警示標志。民輔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經了解得知,駕駛人要去榆林,行駛途中發現手機快沒電了,於是將車輛停靠在應急車道,在車上找充電線,心想著停幾分鐘,也沒多大事。
為確保安全,民警將該車引導至河津東收費站做進一步處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駕駛員處以罰款200元、記9分的處罰。與此同時,民輔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駕駛員前方2公裡就是收費站,完全可以下去給手機充電,違法佔用應急車道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高速違停是想看導航
11月30日13時許,四大隊民警巡邏至運風高速(運城方向)50公裡處,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打開雙閃燈停在應急車道上,民警以為是車輛故障,便上前詢問駕駛人情況,卻見駕駛人在座位低頭看手機。民警讓駕駛人張某出示駕駛証和行駛証后,將其帶至前方緊急停車帶做進一步處理。
經詢問得知,張某因不熟悉路況,便在應急車道停車查看導航,民警向張某講解了應急車道的用途,並提示如果需要查看導航可以在服務區或者收費站等安全區域,在高速隨意停車不但對自身安全產生風險,也給其他行駛車輛帶來安全隱患。張某也意識到了危險,虛心接受批評。
隨后,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張某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証記9分。
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應急車道
給手機充電、查看導航……這些都不是能隨便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的理由!那麼,哪些情況可以使用應急車道?
高速交警介紹,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緊急情況有兩種,一是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確需停車等待救援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放。確需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車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危險報警雙閃燈,並在來車方向的15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提醒后方來車注意安全﹔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后霧燈﹔駕乘人員撤到安全區域,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二是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車速快、車流量大,隨意停車危險系數高,極易引發事故。駕駛員駕車出行前,應提前規劃好路線,並了解沿線的服務區、收費站,非緊急情況下切勿佔用應急車道。如遇到必須緊急停車的情況,務必打開雙閃燈,在車輛后方150米外放置警示標識。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