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醫生后自首、反省、道歉 檢察機關:相對不起訴
打傷醫生后自首、反省、道歉 檢察機關:相對不起訴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因鼻腔流血治療后依舊發作,患者與醫生發生口角后一時沖動,竟然勒住醫生頸部致其受傷,涉嫌故意傷害罪。11月28日,太原迎澤區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結合患者的犯罪情節,該院經公開聽証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患者王某是一名尿毒症患者,在一家醫院長期進行透析治療。”檢察官介紹,今年6月的一天,王某因鼻腔出血到醫院就醫,由一名醫生對其做鼻腔填塞。7月4日,王某鼻腔仍存在出血情況,便於當日下午到醫院醫生辦公室,向那名醫生詢問病情。其間,王某與醫生發生口角,后經勸解離開。然而,王某隨后返回,用右手臂從背后勒住醫生頸部,導致其頸部紅腫且呼吸困難。經鑒定,醫生舌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案發后,醫生對王某的行為表示諒解。10月中旬,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檢察機關既要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合法權益、擾亂醫療秩序的犯罪,也要依法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承辦檢察官表示,對於輕傷害案件,要把化解矛盾貫穿辦案始終,採取多種方式從源頭化解醫患糾紛。為此,檢察干警詳細詢問案發時在場的醫院工作人員、患者家屬,全面查清案件事實,並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引導他們相互理解、換位思考,有針對性地釋法說理。
經審查,迎澤區檢察院結合王某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和取得被害人諒解、矛盾糾紛得到化解等情形,擬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為高質效辦好這起案件,該院邀請人民監督員、聽証員、公安機關和當事人參加檢察聽証會。聽証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講述了審查認定的事實、証據情況、法律適用和審查意見﹔王某對自己一時沖動的行為,作出深刻反省並致歉。經聽証,聽証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相對不起訴決定。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