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智能駕駛撞了 司機能“袖手旁觀”

交警:駕駛人仍是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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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車輛越來越智能,可輔助駕駛在當前並不能完全替代駕駛員的操作。11月15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一起典型事故。
  11月14日19時50分許,在G5京昆高速石家庄方向347公裡+500米處,王某駕駛冀A牌新能源小型汽車因未正確使用智能輔助駕駛系統,與於某駕駛的魯N牌貨車發生剮蹭,高速六支隊四大隊民警接警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經調查,王某從忻州前往河北石家庄,因路途較遠為了節省體力,在途中使用智能輔助駕駛系統。途經此路段,路段左側有防撞錐桶,系統提示有路障,導致自動系統頻繁轉彎,加之該路段車速快、車多路況復雜,最終與魯N牌貨車發生碰撞后撞向右側隔離欄,致兩車及路產受損,幸無人員受傷。
  民警在現場對當事人王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因其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此次事故中,王某負全責,於某無責。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現階段,智能輔助駕駛並不等於自動駕駛,駕駛人仍是第一責任人,根據全球對自動駕駛的分級法,目前絕大多數輔助駕駛汽車都處在“L2”級的水准,距離L5級的完全自動駕駛,還有很長的距離要走。而其中L2級明確規定:在使用這一功能時,需要駕駛者觀察周圍環境,隨時准備人為接管。
  隨著技術的進步,駕駛變得更加舒適便捷。然而,遵守法律和規定始終是不可逾越的底線,始終保持警惕,確保行車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倡導文明駕駛。
  其他案例
  輔助駕駛 ≠ 自動駕駛
  讓疾馳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自動駕駛”,駕駛員的雙手離開方向盤。這樣的車,你敢坐嗎?
  有部分駕駛人誤認為“輔助駕駛”就是車自己開,人放手不管。這是一個嚴重誤區!因為輔助駕駛≠自動駕駛。下面幾起案例皆因過於相信輔助駕駛功能而引發事故。
  把命交給自動駕駛?撞了!
  10月29日3時許,京港澳高速湖北赤壁段,快車道上一輛小汽車行經施工改造路段時,不見絲毫減速直接沖了進去,一路撞翻大量錐桶、指示牌。幸運的是車上駕駛人張某和同行人都系著安全帶,均未受傷。
  據監控畫面顯示,張某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基本都閉著眼睛。他表示,由於玩得太累,就開啟自動駕駛功能,然后和朋友一起閉目養神。交警對二人進行批評教育,依法認定張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並對其進行處罰。
  盲目依賴“智駕”小車追尾大貨車
  11月2日,在G72泉南高速公路,一輛小車追尾大貨車。事故導致小車無法移動,佔用第三車道,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調查,小車駕駛員行駛期間打開智能駕駛功能,小車在前方大貨車變更車道時駕駛員沒有剎車減速,徑直撞上大貨車,車主將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
  開啟定速巡航 車在高速上“起飛”
  10月13日13時許,在紫泥高速漳州段一施工路段,一輛小車撞上施工設施,車輛翻了個底朝天。
  經調查,駕駛員蔡某某駕車時正值中午,雖然中途有到服務區休息,但還是犯困,於是設置了車輛定速巡航,結果一不留神就撞上了,幸好自己和后排的朋友都系了安全帶,均未受傷。交警依法認定,蔡某某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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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駛自動化等級了解一下
  簡單來說,自動駕駛就是車輛能夠接管或輔助駕駛員完成駕駛任務,從而減少人為操作的需求,提高駕駛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全球汽車行業所公認的汽車自動駕駛技術分級標准是由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SAE)提出的。當前全球廣泛採用的也是由SAE制定的劃分方法,按照分級標准,其中的自動駕駛L0-L5的意思是指自動駕駛技術水平從0級至5級遞增,總共有6個等級。
  其中L1和L2等級屬於輔助駕駛,L4和L5等級才算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目前市面上大多數智能汽車的智能駕駛系統都處於L2級,隻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輔助作用,並不能完全自動駕駛。
  廣大駕駛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吸取教訓,無論是否使用此類功能,都要在開車過程中雙手握穩方向盤,隨時關注路況車況,確保自己可以隨時接管車輛!
  L0級——無自動駕駛
  人車分工:駕駛員100%
  無自動化,油門、剎車、方向盤全程皆由駕駛員掌控,是最普通的駕駛方式。
  整個駕駛過程的所有操作都需要駕駛員完成,但L0級別並不意味著車輛完全沒有智能化輔助,相關的系統幫助駕駛者更好地駕駛,如定速巡航CCS、盲區監測等,因為從技術上講,它並不駕駛汽車,車輛的動態調整仍需要駕駛者的實時干預,不能被當做自動化的駕駛,始終是人來發布“動態的指令”,駕駛員全程參與駕駛。
  L1級——輔助駕駛
  人車分工:駕駛員90%,車10%
  L1級自動駕駛主要提供單一的輔助駕駛功能,例如自適應巡航控制時速或車道保持系統輔助轉向。這種級別的自動駕駛在目前大多數量產車型上都能找到,駕駛員仍需全程參與並主導整個駕駛過程。
  L1級的汽車並不能同時控制車輛的橫向和縱向,也就是說,它不能同時控制方向盤和油門剎車,而且駕駛員必須時刻監管周邊情況,隨時准備接管車輛。
  現有車輛主要功能體現:自適應巡航控制系統 Adaptive Cruise Control (ACC)﹔自動緊急制動 Automatic Emergency Braking (AEB)。
  L2級——部分自動駕駛
  人車分工:駕駛員60%,車40%
  L2級自動駕駛也稱為半自動駕駛,能夠同時自主控制車輛的方向(橫向)和加速、制動(縱向),就是說它可以同時控制方向盤和油門剎車,實現自動換道、自動泊車、自動跟車等功能。且車輛完成的部分操作,駕駛員可以選擇性的轉移注意力。然而,駕駛員仍然需要持續監控和准備接管車輛,因為他們仍然負責車輛的安全。
  該級別汽車具有將至少兩個原始控制功能融合在一起實現的系統,即涉及到至少兩個主要功能的自動化。系統需要進行深度融合,需要兩個及以上的ECU進行配合,同時自主控制車輛。
  L2等級的自動化駕駛,主要還是人坐在駕駛員的位置實時控制汽車,但是相比L0、L1會輕鬆很多,可以幫助駕駛員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道路等場景下,更加輕鬆地駕駛。當前眾多新能源汽車,以及中高端油車車型都配備L2級別自動駕駛。
  L3級——有條件的自動駕駛
  人車分工:駕駛員20%,車80%
  有條件的自動駕駛,即系統在滿足設計運行條件時,可以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包括對環境的感知、方向盤和加減速控制。當設計運行條件即將不滿足時,系統會請求人類用戶接管。這意味著在特定場景下,如高速公路或早晚高峰等特殊場景,車輛可以完全自動操作,駕駛員可以雙手、雙腳甚至眼睛都不進行操作,但需要隨時關注路況信息,以防汽車行車系統因遇到無法識別的路況而不知如何處理。
  L2到L3從技術上講是一個實質性的跳躍,但是從駕駛員的角度來講變化並不明顯。L3級別的汽車有環境感知的能力,能夠根據環境感知做出更明智的決策,例如加速超過一台低速汽車。但是,它仍需要駕駛員可以隨時掌控,駕駛員必須時刻保持警惕並做好自動駕駛系統失效重新掌控汽車的准備。
  L4級——高度自動駕駛
  人車分工:車100%高度自動化。特定區域內,整個駕駛過程的所有操作由車單獨完成,駕駛員不承擔駕駛任務,可以完全轉移注意力。但駕駛員依舊需要充當安全員的角色,監管自動駕駛系統的駕駛行為,可以主動選擇接管車輛。如果超出這些特定區域,駕駛員可能需要對車輛進行接管控制。
  L4級自動駕駛,車輛需要通過多種傳感器(如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攝像頭等)對周圍環境進行全面感知。這些傳感器需要協調工作,提供高分辨率的環境數據,並將這些數據深度融合到一個統一的模型中。
  L4級別的車輛可在自動駕駛模式下運行。但在法律和基礎設施發展之前,他們隻能在一個有限的區域內(通常是最高時速平均達到30英裡的城市環境)這樣做。這就是所謂的地理圍欄。
  L5級——完全自動駕駛
  人車分工:車100%
  完全自動化。車輛能夠在任何地理區域和路況下,以及任何時間點,完全自主地執行所有駕駛任務,不需要人員干預。駕駛員甚至不需要在車輛內,車輛可以在完全無人的情況下運行。
  L5級別的自動駕駛汽車“動態駕駛任務”被取消了,不需要駕駛員任何形式的介入。L5級別的汽車甚至沒有方向盤或加速/剎車踏板。它們將擺脫地理圍欄,能夠去任何地方,做任何有經驗的人類駕駛員能做的事情。
  L5級自動駕駛面臨的技術挑戰主要包括多場景疊加、非理想環境適應以及交通狀態不確定等問題。例如如何在城市鬧區等多交通場景疊加的情況下安全行駛﹔在動態變化的天氣與路況條件下如何穩定運行﹔以及面對隨機突發的緊急事件如何快速做出反應。
  雖然目前已經出現了無人駕駛汽車,但完全成熟的無人駕駛汽車不會很快就全面普及,依然困難重重。全面普及無人駕駛需要建立適應性強、全面而一致的法律和法規框架。這些法規應涵蓋無人駕駛車輛的技術標准、責任和保險要求,以及與其他交通參與者的互動規則等方面。

本報綜合

(責編: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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