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斷崖式分手”,兩年后一條好友申請揭開真相
男子被“斷崖式分手”,兩年后一條好友申請揭開真相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被網戀“女友”分手兩年后,男子突然被一陌生女子加為微信好友,對方表示“我男朋友冒充女孩子騙了你很多錢。”11月11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檢察機關對這起詐騙提起了公訴,法院分別判處張某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0元﹔判處王某帥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李某偉罰金10000元。
事情要從一條“好友申請”說起。2023年初,男子王某收到一個陌生女子的好友請求。添加對方好友后,女子表示,王某昔日的戀人“甜甜”其實是男人,所謂戀愛不過就是騙錢,得知消息后,王某果斷報警。
“甜甜對我很好,但就是不見面。”王某說,女孩“甜甜”是通過相親網認識他的。其間,王浩多次提出要與甜甜見面或是視頻通話,都被對方以臉上長痘痘或者生病等理由拒絕。因為是“熱戀”階段,王某對於“甜甜”各種求助都全力以赴。其間,因為“生病住院需要錢”“日常購買各式禮物”,王某陸續轉賬9.21萬元。2021年年底,甜甜再次索要10000元購買衣服和置辦年貨時,王某因無力滿足對方需求,遭對方“斷崖式分手”。
隨著警方調查,參與此案詐騙的王某帥(化名)、張某濤、李某偉(化名)相繼落入法網。經查,2020年9月,3人通過相親網站獲取男性網友的聯系方式,冒充女性與他們戀愛,在獲取對方的信任后,向對方索要財物。其間,3人分工明確,王某帥負責租賃場地、購買電腦手機等設備及微信賬戶、虛擬手機號,張某濤負責與男性網友“談戀愛”,李某偉負責后勤工作,而王某不幸成了他們的“大魚”。2023年9月13日,澤州縣公安局對3人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並責令3人向王某退贓。
經檢察機關查明,王某帥等3人僅對詐騙所得的9770元共同承擔刑事責任﹔在詐騙團伙解散后,王某帥要收回購買的手機和微信號,但張某濤稱自己的“客戶”王某還有向其轉賬的可能性,表示還要繼續使用手機和微信號,並將手機和微信號都拿走了。此后,王某帥缺乏與張某濤共同施行詐騙行為的意願,應由張某濤單獨對后續詐騙所得的8.23萬元承擔刑事責任。最終,3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在值班律師見証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2月23日,澤州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張某濤、王某帥、李某偉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經開庭審理,分別判處張某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0元﹔判處王某帥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李某偉罰金10000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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