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敏和她的“和為美”家事調解室——
“理”“禮”一杆秤 調出和諧風
侯立敏和她的“和為美”家事調解室——
“理”“禮”一杆秤 調出和諧風
“我就不信沒說理的地方,必須討個說法。”趙大爺家地裡的果樹被鄰村張某放的羊啃食,情急之下趙大爺氣沖沖地走進陽泉市郊區蔭營鎮人民調解委員會。
“您別著急,慢慢說。”調解員侯立敏邊說話邊遞上一杯開水,趙大爺的情緒很快平復下來。
溫暖講解、溫情化解、溫馨紓解,言情理、擺道理、闡法理,“三溫”泄心火,“三理”止紛爭……一場果樹損毀賠償糾紛,在侯立敏奔走調解下,很快被成功化解。在她的“和為美”家事調解室,這樣的場景經常上演。侯立敏總結的溫情“四字訣”和“333”矛盾調解法,在十裡八鄉早已聲名遠揚。
溫情調解
既要明理也要共情
今年50歲的侯立敏在當地是個“名人”,干過10年的蔭營司法所所長,現為陽泉市郊區司法局蔭營司法所助理員、蔭營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
27年的司法實踐,使她在化解矛盾糾紛方面總結出一套自己的“四字秘籍”,那就是聽、勸、講、斷。在侯立敏看來,在調解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要講“理”更要講“禮”,不僅要以理服人更要禮貌待人。
“一般當事人都有各式各樣的非理性情緒。”所以,面對情緒激動的當事雙方,侯立敏往往把“善聽”放在首位。做足“沉浸式傾聽”功夫,不僅讓其心裡氣話有處說,而且要讓其說透,既要做好“記錄員”,更要當好“共情者”。
侯立敏解釋,通過傾聽事情的原委和曲直,有利於接下來的“勸”。而“勸”也有門道,“從輕財重義、維護親情、撫養贍養等雙方普遍能接受的社會心理方面,及時進行疏通調理、滅火降溫,然后再從事件細節入手,讓雙方冷靜面對現實”。在她看來,“勸”某種程度上就是拉家常,就是推動雙方換位思考、厘清輕重,直至雙方握手言和。
農村糾紛的調解不僅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調處矛盾,更需要在情理范圍內解開心結,這就需要“善講”。“以情介入,用心平氣和、春風化雨的語言講理﹔用拉家常、交朋友的方式暖心,向當事人說事、亮理”。這也是侯立敏推動矛盾雙方實現“事心雙解”的秘訣之一。
“善斷”是侯立敏作為調解員的又一方法。針對當事人不同矛盾類型、爭議焦點和性格特點等綜合情況,立足對事件來龍去脈進行“把脈問診”,得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綜合判斷,再通過“溫暖講解、溫情化解、溫馨紓解”,講“理”更講“禮”,最終“三溫”泄心火,“三解”止紛爭。很多矛盾糾紛的當事人,與侯立敏打交道后,都紛紛向她豎起大拇指。
智慧調解
既要化矛盾更要解心結
王某被同單位工作的姜某打傷,該民事糾紛被屬地派出所移送到蔭營司法所進行調解。侯立敏了解爭執發生過程,傾聽雙方當事人訴求,用自己的“333”矛盾調解法說事亮理,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姜某當場向王某賠禮道歉,並進行賠償,避免了矛盾激化。
為更好化解群眾矛盾糾紛,侯立敏常常用“三心”促“三導”。她借助人熟、地熟、社情熟的工作基礎,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因鄰裡糾紛引發的事端進村入戶,用耐心、細心、公心“三心”和引導、疏導、勸導“三導”工作法當場化解,讓“冤家”變“和家”,化解街坊四鄰因鍋碗瓢盆碰撞出的矛盾。
為便於服務群眾,侯立敏通過“三頭”明“三問”,調紛止爭讓矛盾不“外溢”。侯立敏把辦公室從“機關大院”搬到“田間地頭”,與群眾“同坐一條板凳”“共話一個家常”,向群眾問緣由、問損失、問想法。她對損害賠償等引發的調解周期長、標准難統一、意見不一致等問題,採取進田頭、走村頭、坐炕頭說事、亮理,把凸顯的問題逐一核實,把暗滋潛長的矛盾糾紛逐一化解,把代辦的服務逐一落實,促進案結事了人和。
“三活”帶“三解”,也是侯立敏調解矛盾糾紛的法寶之一。侯立敏解釋,“三活”,就是要講活常理、情理和法理。
在調解矛盾糾紛時侯立敏始終堅持把事情說透、把道理講清,引導當事人秉常理看問題、識糾紛、找不當,主動糾錯糾偏,用道理把矛盾有效化解。當遇到講不通道理的當事人時,她會運用情理與當事人溝通,並將情理“講活”,與當事人講重義輕利、容人容事、互幫互助等傳統美德,引導其顧情面、看長遠,用情理助解。
侯立敏說,她在大多數的矛盾調解中,主要還是將“法理”講活。她會對思想認識上有誤區的信訪群眾,堅持以案釋法、以案釋策,明晰政策法規底線,引導當事人在堅守法律政策底線的前提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治軌道上調解矛盾糾紛。
源頭調解
既要顧權益更要促人和
某男與某女因感情破裂欲解除婚約,在彩禮退還問題上協商未果,於是向司法所提出調解申請。
侯立敏從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兩方面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經過“背靠背”耐心調處,拉家常式勸說,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和平分手。四年來,調解室共調處婚姻家庭糾紛918件。
“利益往往是沖突和矛盾的‘源頭’,如在矛盾調解過程中不能夠以利為基,尊重各方正當利益,調解工作也就不好做。”這是侯立敏經過多年調解工作總結出的經驗。她說:“尤其是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矛盾糾紛,必須引導當事人在堅守法律政策底線的前提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依托調解室開展多元化解,通過法律宣傳引導民知,通過以法促調引導民和,在多年實踐中,侯立敏逐漸摸索出先說事后說理、先消氣后解紛、先問診后開方、先法理后明理“四先四后”工作法,起到既以法為要又促成人和的效果。
溫情融化雙方怨,說理巧解千千結。侯立敏擔任司法助理員15年來,共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3500多人次,主調、參與調解各類糾紛1200余件,調解成功率100%,群眾滿意率100%。2015年,侯立敏帶領的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司法所”稱號﹔2020年侯立敏被評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
回首幾十年的從業經歷,步入知命之年的侯立敏心生感慨,“希望通過自己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路,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讓法治規矩立起來、法治意識樹起來、鄉風民風和起來,讓司法尺度進一步化為親民的溫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白雪峰 武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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