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后車負全責?高速交警:不一定
追尾事故后車負全責?高速交警:不一定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高速路上發生追尾事故,一定是后車全責嗎?近日,山西高速交警通過一起事故告訴你,這可不一定。
日前,在G5京昆高速(太原方向)553KM處發生一起追尾事故,高速六支隊七大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很多人一聽追尾事故,就會認為是后車的責任,其實並不一定。高速交警通過調取事故后車行車記錄儀視頻,發現鄒某駕駛吉A牌小型轎車行駛至事發地點時,在不具備變道條件的情況下強行變道駛入停車帶,被在右側車道王某駕駛的晉K牌輕型欄板貨車追尾,因雙方駕乘人員均按規定佩戴安全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民警認定鄒某對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4條第二款對鄒某在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100元的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車輛虛線變道,相鄰車道的車輛享有優先通行權。如果對方強行變道,后車有証據証明自己是在躲避不及的情況下發生追尾事故的,變道車將會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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