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盜竊警情,最后竟是兩起“烏龍”案件
兩起盜竊警情,最后竟是兩起“烏龍”案件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一個是馬虎大意,挪了別人的電動車卻不告訴主人﹔一個是健忘,自己停了車記不清地點……9月23日,長治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信息,警方連續接到兩起盜竊警情,但調查后發現這兩起“案件”都是“烏龍”案。
9月15日中午,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麟絳派出所接到群眾牛某報警,稱自己上班時將電動車停在某小區工地門口,下班准備回家時卻發現電動車不見了蹤影。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在展開走訪的同時向周邊區域搜尋查找線索,不久便找到了牛某“丟失”的電動車。
原來,當日該小區舉辦活動,工地負責人擔心電動車停在此處不安全就安排工人將車挪到了辦公樓下,卻沒有及時告訴車主,結果鬧出了“烏龍”。
虹梯關派出所又接到群眾王某報警,其稱自己剛買的20多萬元的新車被盜,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經詢問,清晨王某駕車從潞城區來到虹梯關鄉採摘藥材,返回時由於天色已晚迷失方向,他找了半天也沒發現自己的愛車,驚慌之余認為被盜,於是急忙報警求助。經過現場勘查和調取周邊監控視頻,民警並未發現可疑人員,便判斷可能是王某記錯了停車位置,遂沿路展開尋找。
最終,民警在距現場1公裡外的馬路邊發現了報警人的車輛。看到“失而復得”的愛車,王某激動地向民警連聲致謝。
對於這兩起烏龍案,民警說雖然“白忙活”了一場,但好在群眾的財產沒有損失,“再累也值得,我們是真希望所有的警情都是‘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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