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聘“影子藥師”給用藥安全帶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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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店聘“影子藥師”給用藥安全帶來風險

  河北臨西檢察督促治理執業藥師違法“挂証”亂象

  □ 本報記者 李雯

  藥品安全問題歷來受到高度關注。按照相關規定,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執業藥師在藥品銷售和使用方面的職責和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執業藥師“挂証”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了藥品安全和服務質量。

  執業藥師“挂証”是指執業藥師將個人的執業藥師注冊証挂靠在其他藥店或單位,而本人並未實際在崗執業,藥店表面上配備了執業藥師,實則聘的是“影子藥師”。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規定,也給藥品安全和公眾健康帶來潛在風險。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臨西縣人民檢察院在深入推進“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中,依托數字模型搭建,積極開展打擊執業藥師“挂証”公益訴訟專項工作,通過“數字檢察+公開聽証”的方式,以點帶面開展類案精准監督,治理執業藥師違法“挂証”亂象。

  “挂証”現象普遍存在

  官方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擁有執業藥師80.3萬余人,其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73萬余人,佔90.9%。

  實踐中,不少藥店因為成本高、人手不足等原因,選擇付費讓執業藥師“挂証”,即在職不在崗,以此應對藥店須配備執業藥師的規定。

  《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挂証”在市場上已經有很成熟的產業鏈,儼然是公開的秘密。在社交軟件上這樣的“招聘”信息很常見:“公司小伙伴有執業藥師証幾本,可挂靠,需要的聯系我。”

  據了解,“挂証”的人大部分都有穩定工作,比如在醫療機構就業的醫藥從業人員,通過“挂証”獲取額外的報酬,每月500元到2000元不等。

  “挂証”是違法行為。《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嚴禁《執業藥師注冊証》挂靠,持証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証部門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証》,3年內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買賣、租借《執業藥師注冊証》的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今年4月,臨西縣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稱,縣域內部分藥店存在執業藥師違法“挂証”、執業藥師長期不在崗等問題,造成群眾用藥安全隱患。

  “針對該問題,辦案人員多次深入涉案藥店現場調查,藥店經營者常以駐店藥師臨時外出為由搪塞執法檢查,查處難度較大。”臨西縣檢察院二部主任李新介紹,該院檢察干警對藥品零售店初查立案后發現,藥店“挂証”現象在多家藥店普遍存在。

  為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掃除藥店“挂証”隱患,該院積極研發違法“挂証”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促進解決數據比對難、府檢數據流轉不暢等問題。同時,充分發揮數字檢察優勢,在縣行政審批局、縣人社局調取轄區執業藥師注冊信息、連鎖藥店和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數據200余條,依據模型進行數據碰撞,篩查出43名執業藥師、64家藥品經營企業涉嫌違法“挂証”。

  精准制發檢察建議

  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藥品安全關系到每個人的健康,執業藥師的規范行為是保障藥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治理執業藥師違法“挂証”,規范藥品經營銷售市場秩序,是保証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應有之義。

  根據篩查出的線索,臨西縣檢察院依法向縣市場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強對藥品銷售的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規范零售藥店的經營秩序﹔集中約談藥品經營企業,開展執業藥師違法“挂証”專項整治﹔對存在問題的藥店進行限期整改,並不定期對相關藥店進行復查﹔強化宣傳,引導消費者正確購藥。

  臨西縣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對問題藥店採取集中約談、限期整改、不定期復查等辦法,全面加強藥品銷售的監督管理職責,逐項落實檢察建議書內容。對問題嚴重的商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約談企業責任人,凡執業藥師“挂証”不履職者,將持証人信息上報發証部門,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証》,3年內不予注冊,個人不良信息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此外,臨西縣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執業藥師違法“挂証”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召開藥品零售企業規范經營培訓暨執業藥師“挂証”行為警示約談會,檢查藥品零售企業90余家,下達責令整改書60余份,專項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為深入推進多元共治,臨西縣檢察院與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人社局聯合建立執業藥師違法“挂証”治理常態化工作機制,依托執業藥師違法“挂証”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建立執業藥師誠信記錄以及執業藥師大數據管理系統,嚴把執業藥師申報注冊關,持續加大執業藥師違法“挂証”打擊力度,切實織密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網”。

  聽証督促亂象整改

  “近期我們走訪藥店,再沒發現過藥店執業藥師持証不上崗現象。”臨西縣檢察院組織公益訴訟回頭看,藥店執業藥師“挂証”亂象已明顯改善。

  從個案受理辦案到類案監督,“挂証”問題是否得到有效解決?為此,臨西縣檢察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益心為公志願者等作為聽証員,就市場監管部門整改是否達到要求、是否已經依法完全履行法定職責等問題召開檢察建議整改回復聽証會。

  聽証會上,承辦檢察官首先對案件基本情況、檢察建議內容以及需要聽証的問題進行釋明,為聽証員提供客觀的判斷依據。縣市場監管部門就檢察建議所針對事項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公開回復,並對聽証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釋疑。

  聽証員們對整治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並建議雙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強溝通協作,實現法律監督異常數據線索移送和重點數據定期核查,助力醫療機構開展內部專項整治,爭取取得“查處個案、治理一片、形成規范”的積極效果。

  違法行為得到治理,背后成因亦不容忽視。在執業藥師“挂証”亂象背后,暴露出的是執業藥師群體普遍地位低、待遇差等問題。

  “由於藥店經營的地域差異,經濟發達地區的執業藥師待遇要比經濟欠發達地區高出許多,導致人才被虹吸到經濟發達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藥店難以找到充足人選,隻能通過‘挂証’為自己背書。”河北康恆醫藥有限公司電商總監仲強說。

  石家庄市某藥店經理人告訴記者,聘請一位執業藥師每個月開的工資比“影子藥師”要高出很多,“影子藥師”的成本更低性價比更高,合作時間長了還有“優惠價”,這對於中小藥店來說是最劃算的。

  對此,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當前藥品降價、藥店內卷的大浪潮下,如果藥店經營者隻把執業藥師充當銷售員,不借其提升自己的專業藥事服務能力,藥店生存隻會越來越難。因此,加快出台相關政策法規,加大執業藥師隊伍建設,提高執業藥師地位和薪資待遇刻不容緩。(法治日報法治經緯)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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